为什么样本方差是除以 n-1 而不是 n?
摘自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099757/answer/13971886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099757/answer/13971898
https://blog.csdn.net/Hearthougan/article/details/77859173
一组数据的方差定义是:\(S_1^2=\frac {\Sigma_1^n (X_i-\bar X)^2)}n\)。
但是如果从总体中选出样本,计算样本方差,公式就变成了:
为什么样本方差只除以 n-1 呢?因为我们从总体里取出样本,计算出这个样本的均值和方差,并不是关心样本本身,是为了以此反推总体的均值和方差,所以他们要尽可能接近。样本的均值与总体的均值是肯定是期望相等的(\(E(\bar X)=E(\mu)\)),但是样本方差如果用除以 n 的方式来计算,那他和总体的方差并不相等,而是偏小的(\(E(S_1^2)\le E(\sigma ^2)\))。
所以,除非数据个个相等,不然 \(E(S_1^2)\) 总是比真正的 \(\sigma^2\) 略小。而他们的差距也正是\(\frac {n-1}n\),所以把除数改成 \(n-1\) 就刚刚好,这就是总体方差的无偏估计。
还有一种“自由度”的理解方式,我不是很理解:样本方差与样本均值,都是随机变量,都有自己的分布,也都可能有自己的期望与方差。取分母n-1,可使样本方差的期望等于总体方差,即这种定义的样本方差是总体方差的无偏估计。 简单理解,因为算方差用到了均值,所以自由度就少了1,自然就是除以(n-1)了。再不能理解的话,形象一点,对于样本方差来说,假如从总体中只取一个样本,即n=1,那么样本方差公式的分子分母都为0,方差完全不确定。这个好理解,因为样本方差是用来估计总体中个体之间的变化大小,只拿到一个个体,当然完全看不出变化大小。反之,如果公式的分母不是n-1而是n,计算出的方差就是0——这是不合理的,因为不能只看到一个个体就断定总体的个体之间变化大小为0。我不知道是不是说清楚了,详细的推导相关书上有,可以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