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所需资料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
4、本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学相片4张(其中规格为48mmX35mm的2张张贴在申请表格上,32mmX22mm的2张用相袋袋封好),以及提供分辨率为300dpi的Jpeg格式,规格为32mmX22mm电子文档的软盘或U盘。
二、办事程序
受理岗(信息录入)→领导岗(审核)→档案岗(制驾驶证)→受理岗(发证)→档案岗(归档)
三、办事期限
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四、办事地点
1、受理地点:
(1)中山市东区兴文路3号交警支队办证厅。
(2)市交警支队下属第一、二、三、四、五大队车管股。
2、领证地点:
(1)中山市东区兴文路3号交警支队办证厅。
(2)属于大队车管股受理的,到原受理的大队车管股。
posted on 2007-12-04 09:54  大口仔  阅读(313)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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