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结构体类型变量的方法
(1)先声明结构体类型再定义变量名
例如:struct student student1, student2;
定义了两个结构体student变量,student1 和 student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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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声明类型的同时定义变量
这种形式的定义的一般形式为:
struct 结构体名
{
成员表列
}变量名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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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直接定义结构体类型变量
其一般形式为:
struct
{
成员表列
}变量名表列;
即不出现结构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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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类型与变量是不同的概念,不要混同。只能对变量赋值、存取或运算,而不能对一个类型赋值、存取或运算。在编译时,对类型是不分配空间的,只对变量分配空间。
(2)对结构体中的成员(即“域”),可以单独使用,它的作用与地位相当于普通变量。
(3)成员也可以是一个结构体变量。
(4)成员名可以与程序中的变量名相同,二者不代表同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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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结构体变量.成员名
②(*p).成员名
③ p->成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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