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kxu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摘要: 我们能否自己定义一个对象来当做原型,并在这个原型上描述类,然后将这个原型设置给新创建的对象,将其当作对象的类呢?我们又能否将这个原型中的一个方法当作构造函数,去初始化新创建的对象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3-08-04 00:29 mackxu 阅读(772) 评论(3) 推荐(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