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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快速学习Ajax和Atlas,前后浏览和观看苏鹏讲师的《Ajax和Atlas开发》视频教程,《Ajax基础教程》电子版还有Dflying Chen(陈黎夫)的博客以及苏鹏讲师的博客苏鹏讲师的个人网站
        如果您浏览过上面的博客或个人网站,您也会发现在苏鹏讲师的《Ajax和Atlas开发》视频教程中有引用Dflying Chen博客中的内容,涉及到侵权问题,当然苏鹏讲师也是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这件事情的解决结果我个人认为还是比较理智的,但稍微有些扩大化。
        为什么说解决的结果是比较理智呢?
        首先,在现在社会里,很多的人已经会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当我们碰到此类的侵害自己权利的时候都会想到法律。但我个人认为法律武器是我们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候最后才使用的武器,双方最好能私下解决,也就是所谓的私了。然而大部分的民事纠纷最好还是协调解决,其实法院也是如此,我原来为法院做过审理案件的软件,所以很清楚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特别的多,法院一般都希望双方能在庭外调解,由一方撤诉,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实在不能调解的才做判决。
        其次,这个事情Dflying Chen做的不错,他没有非要上法庭,而不接受苏鹏讲师请求的调解(Dflying Chen并没有完全采用调解的方式)。虽然看上去不能饶恕在网络中的剽窃和抄袭,必须采用法律手段。但是身为中国人解决中国人内部的问题就不能像外国人那样,一遇到问题就上法庭。因为中国的国情与国外的不同,所以中国人要有自己的解决方法。
        最后,Dflying Chen实际上选择此事的处理方式并不是首选,也不是最后的法律武器处理方式。因为我个人认为对于Dflying Chen来说,他不希望此事平淡的被解决(即两人私了),这样容易造成此类事情的扩大和蔓延;但他又不希望把此类事情做得太绝搞得太大,因为苏鹏讲师并没有不承认自己的错误,所以如果固执的只选择法律手段的话,从人情、道德和法律角度都会让人觉得这样做太绝,没有商量的余地了。那么Dflying Chen就采取了使用某个组织(比如是微软公司)来出面解决这类事情,采用了折中的方法。
        为什么又说稍微有些扩大化呢?
        正如前面说的人情、道德和法律一样,人们处理这类问题应该先从人情角度考虑解决方法,如果没有那么就从道德的角度考虑解决方法,如果还是没有那么就只有最后一个方法,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了。
        从人情上说苏鹏讲师已经承认错误并愿意进行私了(虽然产生的影响可能会是社会化的,但就事情而言毕竟这是两个人之间的纠纷),既然是私了,当然有私了的条件了,从苏鹏讲师和Dflying Chen的MSN对话中让人理解为:Dflying Chen并没有接受苏鹏老师的私了条件,并且在进行私了的之前Dflying Chen已经将事情移交给有关的某个组织或个人去解决了。
         从我个人角度来讲,在私了过程中,一个承认自己的错误,并能够给受害者予以赔偿,那么只要双方能够把赔偿的条件讲述的让双方都明白,并且接受,私了就算成功了,在这个方面苏鹏讲师就做到了,可惜的是开出的条件没有让双方都接受。
         学习了Atlas知识后同时也学习到了有关处理问题的经验。我一直都在想如果发生在Dflying Chen身上的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当然我没有Dflying Chen那么高深的技术知识,只是做个假设以便进行换位思考),我会如何解决呢?各位网友,如果这类事情发生在您的身上,您又会如何解决呢?这就是换位思考法。
        我会首先出于人情角度选择私了,其次出于道德角度才是借助第三方力量解决,最后出于法律角度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
posted on 2006-10-18 23:19  刚刚  阅读(465)  评论(2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