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ans chen
we've got them by the balls

在 Bridge 模式的结构图中可以看到,系统被分为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左边是抽象部分,右边是实现部分,这两个部分可以互相独立地进行修改:例如上面问题中的客户需求变化,当用户需求需要从 Abstraction 派生一个具体子类时候,并不需要像上面通过继承方式实现时候需要添加子类 A1 和 A2 了。另外当上面问题中由于算法添加也只用改变右边实现(添加一个具体化子类),而右边(原文错误,这里应该是左边?)不用在变化,也不用添加具体子类了

一切都变得 elegant!

实际上上面使用 Bridge 模式和使用带来问题方式的解决方案的根本区别在于是通过继承还是通过组合的方式去实现一个功能需求。因此面向对象分析和设计中有一个原则就是:Favor Composition Over Inheritance。其原因也正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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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电子文档《51CTO下载-24种设计模式介绍与6大设计原则.pdf》

 你都是在扩展,唯一你要修改的就是 Client 类,你类都增加了哪能不修改调用呢,也就是说 Corp 类和Product 类都可以自由的扩展,而不会对整个应用产生太的变更,这就是桥梁模式。


为什么叫桥梁模式?我们看一下桥梁模式的通用类图:
看到中间那根带箭头的线了吗?是不是类似一个桥,连接了两个类?所以就叫桥梁模式。我们再把桥梁模式的几个概念熟悉一下,
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我把 Corp 类以及它的两个实现类放到了 Abstraction 包中, House把以 及 相 关 的 三 个 实 现 类 放 到 了 Implementor 包 中 , 这 两 个 包 分 别 对 应 了 桥 梁 模 式 的 业 务 抽 象 角 色(Abstraction)和业务实现角色(Implementor) 这两个角色我估计没几个人能说的明白,特别是看了“四人帮”的书或者是那本非常有名的、比砖头还要厚的书,你会越看越糊涂,忒专业化,有点像看政府的红头文件,什么都说了,可好像又什么都没有说。这两个角色大家只要记住一句话就成:业务抽象角色引用业务实现角色,或者说业务抽象角色的部分实现是由业务实现角色完成的,很简单,别想那么复杂了。桥梁模式的优点就是类间解耦,我们上面已经提到,两个角色都可以自己的扩展下去,不会相互影响,这个也符合 OCP 原则。

 

 


今天说到桥梁模式,那就多扯几句,大家对类的继承有什么看法吗?继承的优点有很多,可以把公共的方法
或属性抽取,父类封装共性,子类实现特性,这是继承的基本功能,缺点有没有?有,强关联关系,父类有个方
法,你子类也必须有这个方法,是不可选择的,那这会带来扩展性的问题,我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
Father 类有一个方法 A,Son 继承了这个方法,然后 GrandSon 也继承了这个方法,问题是突然有一天 Son
要重写父类的这个方法,他敢做吗?绝对不敢!GrandSon 可是要用从 Father 继承过来的方法 A,你修改了,
那就要修改 Son 和 GrandSon 之间的关系,那这个风险就大了去。
今天讲的这个桥梁模式就是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法,桥梁模式描述了类间弱关联关系,还说上面的那个例子,
Fater 类完全可以把可能会变化的方法放出去,Son 子类要有这个方法很简答,桥梁搭过去,获得这个方法,
GrandSon 也一样,即使你 Son 子类不想使用这个方法了,也没关系,对 GrandSon 不产生影响,他不是从你
Son 中继承来的方法!
继承不能说它不好,非常好,但是有缺点的,我们可以扬长避短,对于比较明确不发生变化的,则通过继承
来完成,若不能确定是否会发生变化的,那就认为是会发生变化,则通过桥梁模式来解决,这才是一个完美的世
界。

posted on 2013-08-23 14:50  jeans chen  阅读(304)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