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目的:】 

  1. 目标:维护性。
  2. 标准:扩展性、重用性、高内聚、低耦合
  3. 原则:7 大基本原则。
  4. 模式:23 + N 种设计模式

【7 大基本原则:】 

  • 单一职责原则

    • 单一职责原则规定一个类应该有且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否则类应该被拆分。
    • 我们不必要拘泥于类,该原则的根本目的是控制职责所在的个体复杂度。只需要明白单一个体只需要做好一件事,个体越简单则可读性越好,职责划分越明确,则改动发生时,越不会影响其他个体。
    • 比如这种职责拆分可以发生在函数粒度,也可以发生在函数的聚合层面(类或者更外层的函数),职责和个体理想状态下应该是一对一的。
    • 这个原则要求我们能清晰的认识到代码逻辑中的多重职责,从而才能进行划分。
  • 接口隔离原则

    • 客户端不应该被迫依赖于它不使用的方法。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 即对于依赖者,被依赖者应该只提供他关心的功能。当体现在接口上时,就是接口隔离原则,将有冗余的接口拆分。
    • 可以避免由于依赖者的增多导致接口膨胀,影响到其他的依赖者。
    • 相对于单一职责原则可以理解为单一职责原则是对内做最少承诺,而接口隔离原则是对外做最少的承诺。
  • 依赖倒置原则

    •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 即面向接口编程。我们只需要对低层进行接口定义,高层只需要关注有哪些接口并进行调用,低层实现时只要实现了这些接口,那么传给高层的实例发生变化时,高层就不需要修改。降低了耦合度。
  • 开闭原则

    • 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 在软件修改时,尽量通过扩展而实现而不是通过修改来实现,避免对现有逻辑的影响。
  • 合成复用原则

    • 在复用时,要尽量先使用组合(实例化是就存在)或者聚合(通过 API 调用添加为成员变量)等关联关系来实现,其次才考虑使用继承关系来实现。
    • 继承强耦合,组合聚合是弱耦合。
  • 里氏替换原则

    • 继承必须确保超类所拥有的性质在子类中仍然成立。即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 迪米特法则

    • 只与你的直接朋友交谈,不跟“陌生人”说话,又叫最少知识原则。即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
    • 耦合是无法完全避免的。
    • 被依赖的类不论多复杂,都应该将细节封装在内部,对外暴露 API。
    • 应该避免类中出现非直接的朋友关系(直接朋友关系:成员变量、参数、返回值)的依赖。

【设计模式】 

posted on 2020-05-05 20:20  半片叶  阅读(115)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