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醒三分,执着疯子
没有什么不可以!
财经法规《票据法》
    一、票据丧失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等补救措施。丧失方可以不经挂失止付,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挂失止付不是票据丧失采取的必要措施,而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最终仍要通过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
    二、票据挂失止付的条件及种类:只有确定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才可以挂失止付,具体包括支票、商业汇票、银行汇票及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三、票据权利和责任: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四、票据行为:票据行为是指设立、变更、消灭票据法律关系的合法活动。票据行为分为基本票据行为和附属票据行为。基本票据行为即出票行为,票据行为还包括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共六种票据行为。票据行为属于民事行为。票据行为特征具有要式性、文义性、无因性、独立性、连带性。
posted on 2008-03-19 12:00  Jacker.W  阅读(364)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