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1日身为项目经理的我,因为没能控制好项目的进度,昨天收到合作公司的当面书函,指明我们延误工期。确实,我很年轻,第一次接手一个大项目,自己的失误带来的是公司的损失。我已经尽力了,已经尽自己最大努力了,每天加班到深夜4点,但最终还是没能挽回。面对对方递交的书函,我觉得是那么的沉重,最后还是无奈的签上自己的名字。但是我不会回避,我会继续努力,希望这次的失败是未来成功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