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造函数不可以是虚函数
2、析构函数可以是纯虚函数
在某些类里声明纯虚析构函数很方便。纯虚函数将产生抽象类——不能实例化的类(即不能创建此类型的对象)。有些时候,你想使一个类成为抽象类,但刚好又没有任何纯虚函数。怎么办?因为抽象类是准备被用做基类的,基类必须要有一个虚析构函数,纯虚函数会产生抽象类,所以方法很简单:在想要成为抽象类的类里声明一个纯虚析构函数。
class awov {
public:
virtual ~awov() = 0; // 声明一个纯虚析构函数
};
这个类有一个纯虚函数,所以它是抽象的,而且它有一个虚析构函数,所以不会产生析构函数问题。但这里还有一件事:必须提供纯虚析构函数的定义:
awov::~awov() {} // 纯虚析构函数的定义
这个定义是必需的,因为虚析构函数工作的方式是:最底层的派生类的析构函数最先被调用,然后各个基类的析构函数被调用。这就是说,即使是抽象类,编译器也要产生对~awov的调用,所以要保证为它提供函数体。如果不这么做,链接器就会检测出来,最后还是得回去把它添上。
虽然抽象类的析构函数可以是纯虚函数,但要实例化其派生类对象,仍必须提供抽象基类中析构函数的函数体。抽象类的纯虚函数的实现可以由自身给出,也可以由派生类给出。错了,除了析构函数外,其他函数都不行,必须要在派生类中进行实现。
class a { public: virtual ~a()=0; }; class b:public a { public: virtual ~b(){}; }; int main() { b bb; return 1; }
析构函数是纯虚函数的亦为抽象类。
上面的例子所以错误,因为b继承a后没有改写a的纯虚函数,因此b也是抽象类,自然不能实例化。
修改如下则正确:
class a { public: virtual ~a()=0; }; class b:public a { public: virtual ~b(){}; }; a::~a(){};//改写a的纯虚函数,此时a仍为抽象类 int main() { b bb; return 1; } 注意此时a仍为抽象类不能实例化,a aa则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