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的是要给架构师实权。架构师必须是一个组织的领导人,有权利调动这个组织的架构,才能够更好的发挥架构师的作用,更好的把利益的调整落到实处。所以很多公司设了很多架构师的职位,但是并不具备调动组织架构的权利,那么这个架构师的职位一定是形同虚设。架构师只能够通过建立某些流程来行使架构师的权利,比如强制架构review,反而会造成很多内部不必要的冲突,最终都会导致这些流程流于形式,得不偿失。
第八节讲的是,作者以他的经验告诉了我们如何从架构的角度写代码。结合每个部署单元所承担的责任,可以明确的拆分为两个不同的责任:表达业务逻辑的代码,对用户提供访问并保存业务逻辑运行结果的代码。,逻辑只允许存在于Business中,Service、Glue Code、Repository都不允许存在业务逻辑。
第九节讲的是理清技术、业务和架构的关系。在软件设计开发的过程中经常会看到,很多所谓的架构讨论实际上只是在讨论某种技术。在很多人的概念里面,架构和技术实际上是等同的。学会了几种技术,就认为自己是架构师了,甚至是学习的技术越多,就觉得自己的水平越高。这样实际上是对自己很不负责任的。
技术与技术之间,有两种关系:一种是在解决同一个业务问题的前提下,更高效,更低成本的技术,会淘汰低效,高成本的技术。这是人类利益诉求所决定的。另一种是一般刚开始解决根本问题的技术(钻木取火)的效率是比较低的,只是把不可能变成了可能(从这一点上来说,技术才是业务的enabler)。然后就会有提高效率的需求出现,要求改进这个技术。这个技术的低效率部分就会被其他人(或者技术发明人自己)加以改进,这部分就会形成新的技术。
架构师应该承担起解决业务问题的这个角色来,专注于Business Domain和软件本身的架构,让技术人员致力于为业务在计算机中跑起来而努力。只有把这两者很好的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完成业务的目标,才会让软件更好地服务于大家。最终一定会得到一个很好的软件架构,令软件开发团队和业务部门都能够很好地开展工作并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