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单位应该用em而不用px,原因简单来说就是支持IE6下的字体缩放,在页面中按ctrl+滚轮,字体以px为单位的网站没有反应。px是绝对单位,不支持IE的缩放,em是相对单位。
我在调整本blog的时候,发现不仅仅是字体,将行距(line-height),和纵向高度的单位都用em。保证缩放时候的整体性。
怎么将px换成em呢?特地转jorux06年12月的一篇文章,因为中文站用px的太多了,如果你是对代码不敏感的纯设计师,可以向技术人员或者页面制作人员请教:
em是何物?
em指字体高,任意浏览器的默认字体高都是16px。所以未经调整的浏览器都符合:1em=16px。那么12px=0.75em,10px=0.625em。为了简化font-size的换算,需要在css中的body选择器中声明Font-size=62.5%,这就使em值变为16px*62.5%=10px,这样12px=1.2em,10px=1em,也就是说只需要将你的原来的px数值除以10,然后换上em作为单位就行了。em有如下特点:
1.em的值并不是固定的;
2.em会继承父级元素的字体大小。
重写步骤:
1.body选择器中声明Font-size=62.5%;
2.将你的原来的px数值除以10,然后换上em作为单位;
简单吧,如果只需要以上两步就能解决问题的话,可能就没人用px了。经过以上两步,你会发现你的网站字体大得出乎想象。因为em的值不固定,又会继承父级元素的大小,你可能会在content这个div里把字体大小设为1.2em,也就是12px。然后你又把选择器p的字体大小也设为1.2em,但如果p属于content的子级的话,p的字体大小就不是12px,而是1.2em=1.2*12px=14.4px。这是因为content的字体大小被设为1.2em,这个em值继承其父级元素body的大小,也就是16px*62.5%*1.2=12px,而p作为其子级,em则继承content的字体高,也就是12px。所以p的1.2em就不再是12px,而是14.4px。
3.重新计算那些被放大的字体的em数值。避免字体大小的重复声明,也就是避免以上提到的1.2*1.2=1.44的现象。比如说你在#content中声明了字体大小为1.2em,那么在声明p的字体大小时就只能是1em,而不是1.2em,因为此em非彼em,它因继承#content的字体高而变为了1em=12px。
诡异的12px汉字(原因待查)
本人在完成em转换时还发现了一个诡异的现象,就是由以上方法得到的12px(1.2em)大小的汉字在IE中并不等于直接用12px定义的字体大小,而是稍大一点。这个问题我已经解决,你只需在body选择器中把62.5%换成63%就能正常显示了。原因可能是IE处理汉字时,对于浮点的取值精确度有限。阅读本篇的读者还有其他解释吗?
本现象只发生在12px的汉字,英文不存在此现象。
总结:
本人认为em已经过时了,没必要用em,因为现在浏览器都升级到新版了。都支持px的放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