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模式介绍
1、总体来说设计模式分为三大类:
(1)创建型模式,共五种:工厂方法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单例模式、建造者模式、原型模式。
(2)结构型模式,共七种:适配器模式、装饰器模式、代理模式、外观模式、桥接模式、组合模式、享元模式。
(3)行为型模式,共十一种:策略模式、模板方法模式、观察者模式、迭代子模式、责任链模式、命令模式、备忘录模式、状态模式、访问者模式、中介者模 式、解释器模式。
2、设计模式的八大原则:
总原则: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开闭原则就是说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在程序需要进行拓展的时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码,而是要扩展原有代码,实现一个热插拔的效果。所以一句话概括就是:为了使程序的扩展性好,易于维护和升级。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我们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类等,后面的具体设计中我们会提到这点。
(1)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1)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变化),⼆者都应该依赖抽象(稳定);
2)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具体实现(变化),具体实现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2)开放封闭原则(OCP)
1)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2)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3)单一职责原则
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也就是说每个类应该实现单一的职责,如若不然,就应该把类拆分。
(4)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 里氏代换原则中说,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
历史替换原则中,子类对父类的方法尽量不要重写和重载。因为父类代表了定义好的结构,通过这个规范的接口与外界交互,子类不应该随便破坏它。
(5)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不应该强迫客户依赖于他们不用的方法; 类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6)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1)类继承通常位“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位“黑箱复用”。
2)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3)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底。
(7)封装变化点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8)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1)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型,二时声明为某个接口。
2)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3)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