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写
重写的基本要求:
访问控制权限:
下级的访问控制权限应该不低于上级的访问控制权限:
上级:public 下级:只能public
上级:protected 下级: protected, public
上级:private 下级:private protected public——实际此情况无意义。
私有的不能覆盖,而是完全当作自己全新的。
方法的参数形式:
应该跟父类的一致。
私有属性和私有方法的重写问题:私有属性和方法都不能覆盖,但其实子类可以定义跟父类私有的同名属性或方法。只是当作一个自身的新的属性或方法来看待而已。不过方法的参数必须一致。
构造方法的重写问题:构造方法不但可以像其他普通方法一样重写,而且,比普通方法更宽松:重写的时候参数可以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