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二)

1、equals()方法是可以重写的,因此说equals方法是判断两个对象的值是否相等是不完全正确的,当重写方法时可以定义自己的相等规则。

2、Java中的类可以包含六中元素;属性、方法、代码块、内部类、构造器、枚举类。static唯独不可以修饰构造器,对于static关键字而言有一条规则:类成员不能访问实例成员,主要原因是生命周期不同,很可能会出现,类成员已经初始化完成而实例化成员却未初始化。

3、特殊类:单例类,是指一个类始终只能创建一个实例。通过将类中所有属性和构造器设为private属性,只保留一个public的方法供外部访问,并在构造器和方法中加入控制。

4、与类不同接口的直接父类接口可以有多个,接口里可以包含属性(只能是常量)、方法(只能是抽象类型)、内部类和枚举定义。

5、(1)内部类:静态内部类、非静态内部类。静态内部类依赖于外部类而不是外部类实例,非静态内部类依赖于外部类实例。在外部类以外的地方访问非静态内部类:Out.In in=new Out().new In();。

     (2)局部内部类,在方法中定义的类,它的作用域只在方法内;匿名内部类适合创建只需要一次使用的类,创建匿名内部类时会立即创建一个该类的实例,这个类定义立即消失,匿名内部类必须继承一个父类或实现一个接口,且最多只能继承一个父类或实现一个接口,当创建匿名内部类时,必须实现接口或抽象父类里的所有抽象方法。定义方法:new 父类构造器(实参列表)|实现接口(){//匿名内部类的类体部分}

6、闭包和回调,回调就是允许客户类通过内部类引用调用其外部类的方法,

posted @ 2014-11-13 18:07  小水同学  阅读(109)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