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金典------高质量C编程指南(林锐)-------第三章 命名规则
3.1 共性规则
规则:标识符应该直观且可以拼读,可进行英语翻译。
规则:标识符的长度需要控制好,不应该太长。
规则:命名规则应该同操作系统或者开发工具等保持一致,比如大小写混用。AddChar();
规则:程序中最好不要仅靠大小写区分的变量。 X 与 x
规则:程序中不要出现同名的变量。
规则:变量的名字可以是 n 或者 adj + n; value oddvalue
规则:函数的名字可以是 v 或者 v + n; DrawBox();
规则:可用反义词命名互斥的两个变量或者函数。 minValue 与 maxValue;
3.2 简单的windows应用程序命名规则
规则:类名与函数名用大写字母开头 class Node; void Draw();
规则:变量和参数用小写字母开头 BOOL flag;
规则:常量全用大写字母,可用下划线分割单词 const int MAX = 10; const int MAX_LENGTH = 100;
规则:静态变量前面加上s_
规则:如果用全局变量,前面加g_ int g_Max;
规则:类的书籍成员加前缀m_,可以避免类的数据成员与函数的参数以及局部变量同名。 m_width = width;
规则:为了防止某一软件库中的一些标识符和其它软件库中的冲突,可以为各种标识符加上能反映软件性质的前缀。例如三维图形标准OpenGL的所有库函数均以gl开头,所有常量(或宏定义)均以GL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