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二清
概念
“平台统一收款+向下‘二次清分’”的结算模式就是所说的“二清”。
无证机构以平台对接或者大商户接入支付机构或商业银行,留存商户结算资金,并自行开展商户资金清分结算。
具体来说,“二清”机构是针对“一清”机构而言的。“一清”机构指的是商业银行和拥有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二清”机构是未获得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在持牌收单机构的支持下实际从事支付业务的机构,这些机构可以是经过工商登记的普通商户,也可以是线上平台型机构。
“二清”问题包含两个方面:
1、资金“二清”。资金“二清”是直接挪用商户资金,如“淘集集”挪用商家货款。
2、信息“二清”。信息“二清”是平台商户伪造二级商户,进行虚假结算。
背景
近年来,伴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兴起,线上平台型机构迅速崛起,线上无卡支付市场迅速扩大。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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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集中收款,资金滞留平台,形成事实上的“资金池”,当“资金池”达到一定规模,容易造成系统性资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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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机构向平台入驻商户清算交易资金,游离于监管体系外,无法保证平台提供的交易信息的真实性,有可能存在伪造、变造交易信息,套取商户和用户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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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线上平台型机构为支付便捷,违规存储持卡人的敏感信息,造成银行卡信息和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的风险。
怎么满足监管要求
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支付业务许可证)
参考资料:
-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7〕217号)
- 《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通知》(银发〔2017〕281号)
- 《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银发〔2017〕2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