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代理模式的目地是为对象提供一种代理以控制对这个对象的访问。为什么会出现“通过一个代理对象,控制其他对象访问目标对象”这种场景,而不知直接new()出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呢?这是因为在有些场景下对象的访问比较复杂,且需要一些额外的控制,这时如果直接new()出实例,并在调用端处理这些繁杂的细节,会增加系统 阅读全文
posted @ 2020-07-27 17:08 zhixin9001 阅读(233) 评论(0) 推荐(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