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月中旬的时候我们大家已经向劳动部门提出了仲裁。劳动部门给我们的解决方案是希望双方先调节,如果调节不成真的上了法院会比较麻烦,A可以无条件的上诉,一审半年,二审三个月,这样一拖到了明年年底都不一定能够要回薪水。事实上A既不想发薪水也不想宣布破产,就是想拖延时间,想找新的投资,我们多次找A,他给我们的正面回答就是你们去告吧,到最后宣布破产就只剩下桌子椅子你们一分也别想拿到。大家都很无奈,对于这个千年难得一遇的老板,真的没话好说,也觉得现在的劳动法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就这样双方坚持了很久,10月30号在劳动局仲裁大厅开庭,A给了我们一个方案,说欠的薪水会发,只是有若干条件等等,无非就是希望我们让步,说只发给我们一半,这个让步真的很大。没办法,如果坚持告到法院,大家都没有时间和精力,最后大家一致同意A的方案--半个月后给我们发一半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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