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规范标识符命名

编码规范标识符命名
可以有:字母、数字、下划线、_、$组成,但不能以数字开头。
不能与关键字和保留字重名。
约定俗成:
类名由一个或多个单词组成,每个单词首字母大写。
函数名、变量名有一个或多个单词组成,首单词首字母小写,拼接词首字母大写。
包名全小写、只可以使用特殊字符,并且不以.开头或结尾
常量词全大写,多个单词用_连接。

posted @ 2019-07-10 11:33  小明同学Ya  阅读(183)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