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方法和抽象的注意事项

关于抽象类的使用,以下为语法上要注意的细节,虽然条目较多,但若理解了抽象的本质,无需死记硬背。

1、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如果创建,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只能创建其非抽象子类的对象。

  理解:假设创建了抽象类的对象,调用抽象的方法,而抽象方法没有具体的方法体,没有意义。

2、抽象类中,可以有构造方法,是供子类创建对象时,初始化父类成员使用的。

  理解: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有默认的super(),需要访问父类构造方法。

3、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

  理解:未包含抽象方法的抽象类,目的就是不想让调用者创建该类对象,通常用于某些特殊的类结构设计。

4、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抽象父类中的抽象方法,否则,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除非该子类也是抽象类。

  理解:假设不重写所有抽象方法,则类中可能包含抽象方法。那么创建对象后,调用抽象的方法,没有意义。

posted @ 2022-05-17 22:47  开山y  阅读(47)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