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学习笔记

  1. 创建对象规则,方便理解成员身份:
    • 由于私有和特权成员在函数内部,因此它们会被带到函数的每个实例中.   【私有成员->构造函数中用var和function定义的成员  特权成员->构造函数的作用域中用this定义的成员】
    • 公有的原型成员是对象蓝图的一部分,适用于通过 new 关键字实例化的该对象的每个实例 【原型成员->prototype属性定义的成员】
    • 静态成员只适合于对象的一个特殊实倒。【静态成员->对象定义后添加的成员,如:function obj(){....}; obj.staticAttribute='静态变量';   此种情况如执行 var newObj=new obj();不会有staticAttribute此属性
  2. this:函数中this关键字将会解析为包含它的函数作为方法被调用时所属的对象.
posted @ 2012-03-14 00:13  天际翔龙  阅读(155)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