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acle知识分类之常见规范
命名规范
-
变量规范
1.入参,统一以I_前缀开头,且不能省略IN
2.出参,统一以O_前缀开头
3.局部变量,统一以V_前缀开头
4.常量,统一以CN_前缀开头
5.游标,统一以CUR_前缀开头
-
组成规范
数据库中的各个名称必须以字母开头,含字母、数字、下划线,严禁以SYS开头,语义需明确。
-
长度规范
表名、字段名、过程名、方法名、触发器名、序列名,同义词名、视图名、等Oralce对象标识符长度不能超过30个字符
-
游标规范
1.如果要查询的数据为一列表,需要将游标作为返回参数
2.在打开游标前,必须显式检查游标的%ISOPEN属性
3.使用FETCH检索后,要立即检查%NOTFOUND属性,以便正常终止循环
4.无论程序是否发生异常,都要关闭游标
5.尽可能使用显示游标,避免使用隐式游标
-
事务规范
1.所有的存储过程或方法统计在结束处COMMIT或者ROLLBACK
2.如果需要分割事务,即主事务的COMMIT或ROLLBACK不影响子事务的COMMIT,ROLLBACK,应使用自治事务
数据访问规范
1.后台数据按照业务逻辑划分为多个SCHEMA,不同的SCHEMA间的数据不可互相访问
2.将需要相互访问的表均存放在同一个SCHEMA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