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发展阶段所对应的分公司存续形式的操作实务

第一步,注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 第二步,盈利后申请变更为独立核算的分公司; 第三步,规模扩大后独立注册。第一步 一之一 程序上:凭借总公司法人/董事长签《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总公司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指的房屋租赁合同)+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分公司负责人职业证明(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到分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科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一之二 资金上:分公司不需要银行验资,分公司收到的各人投资款项,均记在分公司“其它应付款”科目或”长期借款”科目,凭银行的交费回单,开具收据,内容为收投资人XX缴公司投资款XX元整,缴款日期XX年XX月XX日,收款人:XX签字,盖公司财务章。一之三 管理上:分公司的收入如销售货物由总公司开具销售发票,售货款项入总公司的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分公司的开支如采购货物由总公司付款,买货时要求开票抬写为总公司。日常各项开支入总公司管理费用。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账务处理,单独设立一个内部往来科目,用以内部上独立核算总分之间的账款往来。一之四 税务上:好处是各种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和所得税均可以合并至总公司缴纳,初期的固定设备采购款可直接冲减掉利润。  第二步成熟后产生利润时,可以到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变更为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领取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可开设基本账户、可申办国税地税(从而可申领当地发票,可以不需要再从总公司走账),坏处是各种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就需要在当地交纳了,不过所得税仍然可以合并总公司交纳。 第三步时机合适后,可以申请撤销分公司,独立注册。
posted @ 2012-04-12 21:23  jason的java世界  阅读(27)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