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与期望

条件概率:

在已知发生A事件的条件下发生B事件的概率记为:P(BA)

P(B|A)=P(AB)P(A)
如果不理解,把 P(A) 乘到左边就知道了。

全概率公式:

一组事件 A1,,An 两两不交且和为样本空间,那么对于任意事件 B 有:

P(B)=inP(A|B)P(B)

Bayes公式:

设可能导致事件 B 发生的原因为 A1,,An ,则由事件 B 发生这一结果反推各原因事件的发生概率:

P(Ai|B)=P(AiB)P(B)=P(Ai)P(B|Ai)j=1nP(B|Aj)P(Aj)

期望的线性性质:

X,Y 为随机变量,C 为常数。

  • E(CX)=CE(X)

  • E(X+Y)=E(X)+E(Y)

  • E(C)=C

  • X,Y 为相互独立变量时,E(XY)=E(X)E(Y)
    证一下第二条性质:
    X 的可能取值和对应概率为 ai,pi ,设 Y 的可能取值和对应概率为 bi,qi

E(X+Y)=ij(ai+bj)piqi=ijaipiqj+ijbjpiqj=iaipijqj+jbjqjipi=iaipi+jbjqj=E(X)+E(Y)

也可以感性理解,两个随机变量的和的期望等于两个随机变量期望的和。

期望和概率的互相转化

对于随机事件 A ,它的示性函数为:

IA(ω)={1,ωA0,ωA

EIA=P(A)

本文作者:yduck

本文链接:https://www.cnblogs.com/yduck/p/18348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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