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编程规约二
四、OOP规约(Object Oriented Programming,面向对象设计)
1、静态变量和静态方法直接用类名访问,不要再new 对象去访问
2、方法覆盖必须加@Override注解
3、尽量不要用可变参数做参数列表,尽量不要用Object作为参数类型
4、老方法接口不要轻易删除或修改,你永远不知道以前是给谁用的,现在还有没有在用
5、equals用法新技能:java.util.Objects.equals(Object a,Object b)
老方法:.equals()的调用者优先用常量或确定有值的对象(放前面)
6、所有相同类型的包装类对象之间做值的比较,用equals方法,尤其是Integer类,原因已在这个帖子中说明
https://www.cnblogs.com/yb38156/p/9392917.html
7、基本数据类型和包装类型
基本类型一般都有初始值,包装类型未赋值一般为null
(1)所有的POJO类属性使用包装数据类型
(2)方法调用时参数和返回值用包装数据类型
(3)局部变量使用基本类型
(4)null验证和判断由开发者负责和保证
8、POJO类不要存在isXXX方法,统一为getXXX方法,不要给属性赋默认值
9、setter和getter方法的参数名和类的字段名保持一致,this.成员名 = 参数名。getter和setter方法中不要再加逻辑
10、类内方法放置顺序:
(1)类中有多个构造方法或同名方法,应按顺序放在一起;
(2)public-->protected-->private-->setter/gettter,因为最关心和要负责的是public的方法
11、循环体拼接字符串用StringBuilder的append方法不要用String的+号拼接
12、工具类的构造方法设置为private的,这样就不会有人去new对象调工具方法
五、注释规范
注释是给自己看的,也是给继任者看的。
1、每个类最好都加上author和date
2、抽象方法都要加注释,包括参数,返回值,异常,以及方法功能
3、类,属性,方法的注释用/** 内容 */,不要用 //内容;方法内部单行注释用 //,多行用/* */
4、TODO // 待开发,注明标记人和标记时间
六、控制语句
1、switch块的每个case必须有一个break或return(特殊情况除外),最后必须以default结束,即使是空语句
2、if/else/for/while语句必须使用大括号,即使只有一行语句代码
3、将if-else语句改写为if-return的形式,会的人都懂吧
4、if中的条件判断表达式尽量简洁,不要代入太复杂的表达式,尽量避免在判断语句中用取反运算(!),语义很别扭难理解
5、以下情况需要进行参数校验:
(1)对外提供的开放接口,比如API/HTTP接口
(2)权限接口或入口方法
(3)执行时间开销很大的方法(一旦参数错误,回退很复杂,之前执行的都白费了)
6、以下情况可以不用参数校验
(1)调用频率较高的方法,比如DAO层的方法,一般要在Service层和Controller层就要提前做校验抛出问题
(2)声明为private的只会被自己的代码调用的方法,如果能确定入参已做过校验肯定不会出问题,此处可以不再做校验
(3)在循环体中被调用的方法,最好提前做好参数校验,不要再在这个方法中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