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学习笔记——DOCTYPE和DTD,标准模式和兼容模式

主要涉及知识点:

  • HTML与XHTML
  • HTML与XHTML的区别
  • DOCTYPE与DTD的概念
  • DTD的分类以及DOCTYPE的声明方式
  • 标准模式(Standard Mode)和兼容模式(Quircks Mode)
  • 标准模式(Standard Mode)和兼容模式(Quircks Mode)的区别

HTML与XHTML

  • HTML:超文本标记语言 (Hyper Text Markup Language)
    XHTML:可扩展超文本标记语言 (EXtensible 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是一种置标语言。
  • HTML是一种基于标准通用标记语言(SGML)的应用,XHTML则基于可扩展标记语言(XML)
  • XHTML的目标是取代HTML,与HTML4.01几乎相同,是更严格更纯净的 HTML 版本。
  • HTML 和 XHTML 的区别简单来说,XHTML 可以认为是 XML 版本的 HTML,为符合 XML 要求,XHTML 语法上要求更严谨些。

 本质上说,XHTML是一个过渡技术,结合了部分XML的强大功能及大多数HTML的简单特性。建立XHTML的目的就是实现HTML向XML的过渡。在HTML5成为主流之前,Html4.01一直是大多数人使用的Html版本,Html5目标是取代HTML4.01和XHTML1.0标准,旨在提高网页性能,增加页面交互。

HTML与XHTML的区别

XHTML 与 HTML 4.01 标准没有太多的不同。主要的不同体现在下面几点:

  • XHTML 元素必须被正确地嵌套。
  • XHTML 元素必须被关闭。
  • 标签名必须用小写字母。
  • XHTML 文档必须拥有根元素。

DOCTYPE与DTD的概念

文档类型定义(Document Type Definition)是一套为了进行程序间的数据交换而建立的关于标记符的语法规则,是HTML的验证机制。DOCTYPE标签是一种标准通用标记语言的文档类型声明,声明文档的解析类型,它的目的是要告诉标准通用标记语言解析器,它应该使用什么样的DTD(用什么样的文档标准)来解析文档。DTD定义了文档中的元素(标记和属性)和实体,以及相互关系。 通过DTD验证XML文档的有效性。DTD为解析器提供了解析HTML文档的依据。

DTD的分类以及DOCTYPE的声明方式

 由于HTML5不基于 SGML,因此不需要对DTD进行引用;但是需要doctype来规范浏览器的行为(让浏览器按照它们应该的方式来运行)。
 因此HTML5的DOCTYPE声明:
   <!DOCTYPE html>

 而HTML4.01基于SGML,所以需要对DTD进行引用,才能告知浏览器文档所使用的文档类型,有以下三种类型:

  • HTML 4.01 Strict DOCTYPE声明: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HTML 4.01//EN" "http://www.w3.org/TR/html4/strict.dtd">
  • HTML 4.01 Transitional DOCTYPE声明: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HTML 4.01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html4/loose.dtd">
  • HTML 4.01 Frameset DOCTYPE声明: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HTML 4.01 Frameset//EN" "http://www.w3.org/TR/html4/frameset.dtd">
  • XHTML 1.0 Strict DOCTYPE声明: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Strict//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strict.dtd">
  • XHTML 1.0 Transitional DOCTYPE声明: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 XHTML 1.0 Frameset DOCTYPE声明: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Frameset//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frameset.dtd">

三种DTD类型的作用说明:

  • Strict : 干净的标记,免于表现层的混乱,与层叠样式表(CSS)配合使用。
  • Transitional :包含 W3C 所期望移入样式表的呈现属性和元素。使用不支持层叠样式表(CSS)的浏览器时使用。
  • Frameset : 应当被用于带有框架的文档。除 frameset 元素取代了 body 元素之外,Frameset等同于 Transitional。

标准模式(Standard Mode)和兼容模式(Quircks Mode)

 在W3C标准出来之前,浏览器对页面的渲染没有统一的标准,各个浏览器对同一页面的渲染有一定的差异,而每个浏览器的不同版本对页面的渲染也有一定程度上的差异。而W3C标准出来之后,浏览器对页面的渲染就有了统一的标准。前者对于浏览器使用自己的方式渲染页面的模式,我们称之为Quircks Mode(怪异模式、兼容模式或混杂模式);而对于后者浏览器按照标准解析执行代码的模式,我们称之为Standard Mode(标准模式或严格模式)。在标准模式中,浏览器根据规范呈现页面;在兼容模式中,页面以一种比较宽松的向后兼容的方式显示。其实,还有一种模式叫近标准模式,它与标准模式一致,除了在处理下面这种情况时:如果一个块级元素除了空白文本(空格,tab等字符)外再无其它内容,则它的高度按0处理;如果有子元素,则它的高度不能比子元素大,无论它的font-size多大。
 那么,浏览器解析时到底使用标准模式还是怪异模式?这就和之前提到的DOCTYPE有关了。

  • 标准模式:
  1. XHTML文档包含完整的DOCTYPE声明时,一般以标准模式呈现;
  2. 文档包含严格DTD类型的DOCTYPE声明时,以标准模式呈现;
  3. 文档包含过渡DTD类型的DOCTYPE声明且声明包含URI时,以标准模式呈现。
  • 兼容模式:
  1. 文档不包含DOCTYPE声明或DOCTYPE声明不正确时,以兼容模式呈现;
  2. 文档包含过渡或框架DTD类型的DOCTYPE声明但声明不包含URI时,以兼容模式呈现;
  3. 在IE中,如果DOCTYPE声明在XML之后,以兼容模式呈现。

标准模式(Standard Mode)和兼容模式(Quircks Mode)的区别

 最后总结一下,在标准模式和兼容模式下,页面的呈现主要有哪些区别:

  • 关于盒模型:
    在标准模式下,元素width是内容宽度,即:元素实际width = 元素width + 元素padding + 元素border,(盒子的宽度还要加上元素margin的宽度);
    在兼容模式下,元素width是元素的实际宽度,即:元素width = 元素内容width + 元素padding + 元素border,(盒子的宽度还要加上元素margin的宽度)。

    盒模型:主要针对块级元素,把每个块级元素都想象成一个盒子,每个盒子有外边距(margin)、边框(border)、内边距(padding)、内容(content)。

  • 关于行内元素:
    对于行内元素的垂直对齐样式设置,基于 Gecko 的浏览器(Mozilla Firefox、HotBrowser、Mozilla Suite、Camino)标准模式对齐至基线,怪异模式对齐至底部;
    对于行内元素的高度(height)和宽度(width)的设置,标准模式下不生效,而在兼容模式下会生效。

    四大内核:

    • Trident,主要有IE浏览器以及多核浏览器
    • Gecko,主要有Firefox以及Firefox的衍生浏览器
    • WebKit,主要有Chrome与Chrome的衍生浏览器、Safari以及多核浏览器
    • Presto,之前主要应用于Opera,Opera现已改用Google Chrome的Blink内核。
  • 关于百分比的高度设置:在标准模式下,一个元素的高度是由其包含的内容来决定的,如果父元素没有设置百分比的高度,子元素设置一个百分比的高度是无效的。
  • 关于水平居中设置:在标准模式下,使用margin:0 auto可以使元素水平居中,但在兼容模式下会失效。
  • 关于!important声明:在兼容模式下,IE6/7/8下使用!important声明无效。
  • 其他:兼容模式下,设置图片的padding会失效;table中的字体属性不能继承父元素的字体属性;设置white-space:pre会失效。
posted @ 2018-03-30 10:15  阿秋阿邱  阅读(1686)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