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程导论(Java)·1.4.1 范式》

这个楼主,是我的学生么?2013年写的!

嗯。“编程范式或许是学习不论什么一门编程语言时要理解的最重要的术语”。这句话早在2005年出版《Java程序设计》(宋中山,严千钧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中写过。

可是,

"托马斯.库恩提出“科学的革命”的范式论之后,Robert Floyd在1979年图灵奖的颁奖演说中使用了编程范式一词。编程范式一般包含三个方面,以OOP为例:.....",好像在《编程导论(Java)》出版之前。只在上课的PPT中写过。除了关于编程范式的文字引用,该楼主其它的文字,并不是我想说的。假设是我的学生,我要打他的屁屁。


由于:

1.我并不希望将事件驱动编程、管道等 罗伯特•弗洛伊德(Robert W.Floyd) 在《编程的各种范式》中列举的一些“东西”称为编程范式。依照我的观点,编程范式必需源于计算机科学之根:一般递归函数、λ表达式、图灵机。再加上面向对象,4大范式。

其它。是一些小风格。比如回调、泛型等。

2.我不喜欢Multi-paradigm这个术语。依照托马斯•库恩的范式论,新旧范式是不可通约的、不可比較的。

所以,对于Java/C#这些命令型的面向对象语言,多种范式处于不同的层面,比如我们只在方法级别能够说它採用了命令范式。

3.某种程度上,面向对象除了新的视角和思考方式,以及LSP,它差点儿一无全部。

毕竟,各种面向对象编程语言吸收了命令范式和函数范式大量技术,依靠LSP从而构成自己的逻辑体系。

4.讨论面向对象范式时,我不会过于强调封装、继承和多态。这些东西能够看成PLP的语法现象。

如在Parnas原则/接口与实现的分离(separation of interfaceand implementation)的基础上。推广到类的接口,就须要封装这样的手段——使用訪问修饰符限定接口。

另外,方法/函数的封装,在C中就是基本概念——正宗的接口与实现分离;由于LSP——子类替代父类,自然就有了(纯)多态(现象);继承则是类层次的自然属性,并且我重复强调,类层次的父子类的继承关系带来了某些代码的复用性,可是,复用性不是设计类层次的原因。关于OOP的复用性,能够依赖的原则则是代码向上集中父类设计时,很多其它採用抽象方法声明自己的接口。


5.类是数据和行为的封装,对么?我说人是有信仰的。你说人有肌肉,是原子构成的。

我可以说你不正确吗?所以。我希望大家看看power of ten这个视频。早在0.2.2中,说明:“面向对象技术的最基本观点:编程不是编写指令集。而是创造一个自我管理、彼此交互的对象的世界。”“从绝对终极的意义上说,编程就是编写一串计算机将亦步亦趋的指令集”;就如同人终于还是由原子构成的。你可以由此反对鬼神之说,可是,你不可以在社会科学或经济学中。用原子作为研究的基本单位,并且经济人假说本身也非常荒谬(好吧。有非常大的局限性)。



posted @ 2017-07-02 12:21  yangykaifa  阅读(366)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