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的内存分配原则

问题:Java中这些类、变量、字符串、方法,在内存中是怎样分配的?

首先,Java中的内存区域如下:

◆寄存器:我们在程序中无法控制

◆栈:存放基本类型的数据和对象的引用,但对象本身不存放在栈中,而是存放在堆中。当在一段代码块定义一个变量时,Java就在栈中 为这个变量分配内存空间,当该变量退出该作用域后,Java会自动释放掉为该变量所分配的内存空间,该内存空间可以立即被另作他用。实际上,栈中的变量指向堆内存中的变量,这就是Java中的指针!

◆堆:存放用new产生的数据。在堆中分配的内存,由Java虚拟机的自动垃圾回收器来管理。在堆中产生了一个数组或对象后,还可以 在栈中定义一个特殊的变量,让栈中这个变量的取值等于数组或对象在堆内存中的首地址,栈中的这个变量就成了数组或对象的引用变量。  数组和对象在没有引用变量指向它的时候,才变为垃圾,不能在被使用,但仍 然占据内存空间不放,在随后的一个不确定的时间被垃圾回收器收走(释放掉)。这也是 Java 比较占内存的原因。

◆静态域:存放在对象中用static定义的静态成员

◆常量池:存放常量;

常量池指的是在编译期被确定,并被保存在已编译的.class文件中的一些数据。除了包含代码中所定义的各种基本类型(如int、long等等)和对象型(如String及数组)的常量值(final)还包含一些以文本形式出现的符号引用,比如:

◆类和接口的全限定名;

◆字段的名称和描述符;

◆方法和名称和描述符。

虚拟机必须为每个被装载的类型维护一个常量池。常量池就是该类型所用到常量的一个有序集和,包括直接常量(string,integer和 floating point常量)和对其他类型,字段和方法的符号引用。

◆非RAM存储:硬盘等永久存储空间

◆堆与栈:

堆是由垃圾回收来负责的,堆的优势是可以动态地分配内存 大小,生存期也不必事先告诉编译器,因为它是在运行时动态分配内存的,Java的垃圾收集器会自动收走这些不再使用的数据。但缺点是,由于要在运行时动态 分配内存,存取速度较慢。

栈的优势是,存取速度比堆要快,仅次于寄存器,栈数据可以共享。但缺点是,存在栈中的数据大小与生存期必须是 确定的,缺乏灵活性。栈中主要存放一些基本类型的变量数据(int, short, long, byte, float, double, boolean, char)和对象句柄(引用)。

栈有一个很重要的特殊性,就是存在栈中的数据可以共享。假设我们同时定义:

  1. int a = 3;   
  2. int b = 3;  

编译器先处理int a = 3;首先它会在栈中创建一个变量为a的引用,然后查找栈中是否有3这个值,如果没找到,就将3存放进来,然后将a指向3。接着处理int b = 3;在创建完b的引用变量后,因为在栈中已经有3这个值,便将b直接指向3。这样,就出现了a与b同时均指向3的情况。

这时,如果再令 a=4;那么编译器会重新搜索栈中是否有4值,如果没有,则将4存放进来,并令a指向4;如果已经有了,则直接将a指向这个地址。因此a值的改变不会影响 到b的值。

要注意这种数据的共享与两个对象的引用同时指向一个对象的这种共享是不同的,因为这种情况a的修改并不会影响到b, 它是由编译器完成的,它有利于节省空间。而一个对象引用变量修改了这个对象的内部状态,会影响到另一个对象引用变量。

  1. String str1 = "abc";   
  2. String str2 = "abc";   
  3. System.out.println(str1==str2); //true  

可以看出str1和str2是指向同一个对象的。

String str1 =new String ("abc");  

String str2 =new String ("abc");   

System.out.println(str1==str2); // false 

用new的方式是生成不同的对象。每一次生成一个。对于String str = new String("abc");的代码,则一概在堆中创建新对象,而不管其字符串值是否相等,是否有必要创建新对象,从而加重了程序的负担。

我们在使用诸如String str = "abc";的格式定义类时,总是想当然地认为,创建了String类的对象str。担心陷阱!对象可能并没有被创建!而可能只是指向一个先前已经创建的 对象。只有通过new()方法才能保证每次都创建一个新的对象。

关于equals()和==:

equals()对于String简单来说就是比较两字符串的Unicode序列是否相当,如果相等返回true;而==是 比较两字符串的地址是否相同,也就是是否是同一个字符串的引用。

posted @ 2016-04-21 08:25  code_yang  阅读(3250)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