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周边
众包
新闻
博问
闪存
赞助商
所有博客
当前博客
我的博客
我的园子
账号设置
简洁模式
...
退出登录
注册
登录
羚小羊啊
博客园
首页
新随笔
联系
订阅
管理
2018年10月14日
杨玲 201771010133《面向对象程序设计(java)》第七周学习总结
摘要: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java)》第七周学习总结 第一部分:理论知识学习部分 1.继承 用已有类来构建新类的一种机制。新类可以继承父类的方法和域,同时可以在新类中添加新的方法和域。 已有类称为:超类、基类或父类。新类称作:子类、派生类或孩子类。 子类的构造器不能直接访问超类的私有域,必须通过调用超类构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8-10-14 11:45 羚小羊啊
阅读(185)
评论(0)
推荐(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