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抽象类 1. 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只有方法签名,没有方法实现),只能由子类提供实现(即重写) 抽象方法必须能被其子类重写才有意义,即private和abstract不能同时修饰某个方法 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因此final和abstract不能同时修饰某个方法 类方法不能被定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9-07-12 19:54 GGBeng 阅读(294) 评论(0) 推荐(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