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继承上

一、继承概述

1 、特点:

1> 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2> 继承的出现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提供了多态性的前提。

 

2、 Java中的继承。

1> 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为啥呢?

因为继承了多个父类如果有相同方法时,子类对象不确定运行哪一个。

容易带来安全隐患。

 

2> java支持多层继承。A-->B--->C  原来可以形成继承体系。


3> java中继承的使用

a)想要使用体系,先查阅父类的功能,父类的由来其实是由事物中的共性内容不断向上抽取而来的,所以父类中定义的是该体系中共性功能。

 b)那么在具体调用时,要创建最子类的对象,为什么呢?

一是因为有可能父类不能创建对象,

二是创建子类对象可以使用更多的功能,包括基本的也包括特有的。

简单一句话:查阅父类功能,创建子类对象使用功能。

 

注意:千万不要为了获取其他类的功能,简化代码而继承。

必须是类与类之间有所属关系才可以继承。所属关系 is a。

 

 

二 子父类出现后,类成员的特点:

 类中成员:变量 , 函数 ,构造函数

1> 变量

如果子类中出现非私有的同名成员变量时,子类要访问本类中的变量,

用this,子类要访问父类中的同名变量,用super。

当访问某个变量(只在父类中定义),用this,或super。

super的使用和this的使用几乎一致:

this代表的是本类对象的引用。

super代表的是父类对象的引用。


 

代码演示:
class Parent {
	int num = 8;

	public void setNum(int num) {
		this.num = num;
	}

	public int getNum() {
		return num;
	}
}

class Child extends Parent {
	// int num = 5;一般不会这么定义,父类已经定义

	// 子类中的变量num只从父类获取
	void show() {
		System.out.println("省略了this 的 num = " + num);
		System.out.println("子类从父类继承的 num = " + this.num);
		System.out.println("获取父类的  num = " + super.num);
	}
}

class ExtendsDemo2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Child child = new Child();
		child.show();
		// System.out.println(child.num+"...."+child.num);
	}
}


 

2> 子父类中的函数。

A) 当子类出现和父类一模一样的函数时,当子类对象调用该函数,会运行子 类函数的内容。

如同父类的函数被覆盖一样。这种情况是函数的另一个特 性:重写(覆盖)

B)当子类继承父类,沿袭了父类的功能,到子类中,但是子类虽具备该功能, 但是功能的内容却和父类不一致,

这时,没有必要定义新功能,而是使用 覆盖特殊,保留父类的功能定义,并重写功能内容。

 

3> 子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在对子类对象进行初始化时,父类的构造函数也会运行,

那是因为子类的构造函数默认第一行有一条隐式的语句 super();

super():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而且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第一行都是super(),同样是因为初始化要先执行。


4>为什么子类一定要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

因为父类中的数据子类可以直接获取,而且子类在自己定义一些变量、属性时,应该先先参考父类的初始化动作,再考虑自己是否要进行重新初始化。

所以子类在对象初始化时,要先访问一下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当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函数,就必须用super来指定。

注意:super语句一定定义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和this道理一样,先按照父类的方式进行初始化,再通过自己的方式初始化),子类必须要访问父类。

 

三 子类的实例化过程

结论:

1> 子类的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都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

2> 因为子类每一个构造函数内的第一行都有一句隐式super();

3> 当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函数时,子类必须手动通过super语句形式来指定要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4> .当然子类的构造函数第一行也可以手动指定this语句来访问本类中的构造函数。子类中至少会有一个构造函数会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代码演示:

class Fu // extends Object
{
	int num;

	// 只访问空参数的构造函数
	Fu() {
		// super();		//继承Object
		num = 60;
		System.out.println("fu run");
	}

	Fu(int x) {
		System.out.println("fu ...." + x);
	}

}

class Zi extends Fu {
	Zi() {

		super();
		// super(4);
		System.out.println("zi run");
	}

	Zi(int x) {
   this(); /*在第一行,this和super只能出现一个,所以就没有super()了,但是这条语句会去访问
				本类构造函数Child(),而Child()会去访问父类的构造函数,所以子类中至少有一个会访问父类*/

		// super(); //隐式super
		// super(3); //当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函数,必须手动指定访问的构造函数
		System.out.println("zi..." + x);
	}
}

class ExtendsDemo4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Zi z = new Zi(0);
		System.out.println(z.num);
	}
}
//super的应用
/*
  class Person {
   private String name; 
 
  Person(String name) {
    this.name = name; 
    }
  	void show(){} 
 }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Student(String name) {
	  
	  super(name);		 //父类已经定义的方法,子类没必要重新定义,子类直接通过super使用 } 
	  					 //只是构造函数的调用是super(),一般函数调用的super.()
	  void method() { 
	   
	  super.show(); 
	  	
	 }
 }
 */

四、 重载 与 覆盖

 

重载:Overload表示同一个类中可以有多个名称相同的方法,但这些方法的参数列表各不相同(即参数个数或类型不同)。、

重载时应注意的几点:

 

1、在使用重载时只能通过不同的参数样式。例如,不同的参数类型,不同的参数个数,不同的参数顺序(当然,同一方法内的几个参数类型必须不一样,例如可以是fun(int,float),但是不能为fun(int,int));

2、不能通过访问权限、返回类型、抛出的异常进行重载;

3、方法的异常类型和数目不会对重载造成影响;

4、对于继承来说,如果某一方法在父类中是访问权限是priavte,那么就不能在子类对其进行重载,如果定义的话,也只是定义了一个新方法,而不会达到重载的效果。

5、如果两个方法的参数列表完全一样,不可以通过使它们的返回值不同来实现重载Overload

假设某个类中有两个名称和参数列表完全相同的方法,仅仅是返回类型不同,java就无法确定编程者倒底是想调用哪个方法了,因为它无法通过返回结果类型来判断。


覆盖(重写):Override表示子类中的方法可以与父类中的某个方法的名称和参数完全相同,通过子类创建的实例对象调用这个方法时,将调用子类中的定义方法,这相当于把父类中定义的那个完全相同的方法给覆盖了,这也是面向对象编程的多态性的一种表现

最熟悉的覆盖就是对接口方法的实现,在接口除了这个典型的用法以外,我们在继承中也可能会在子类覆盖父类中的方法。

 

在覆盖要注意以下的几点:


1、覆盖的方法的标志必须要和被覆盖的方法的标志完全匹配,才能达到覆盖的效果;

2、覆盖的方法的返回值必须和被覆盖的方法的返回一致;

3、子类覆盖父类的方法时,只能比父类抛出更少的异常,或者是抛出父类抛出的异常的子异常,因为子类可以解决父类的一些问题,不能比父类有更多的问题。

4、子类方法的访问权限只能比父类的更大,不能更小。如果父类的方法是private类型,那么,子类则不存在覆盖的限制,相当于子类中增加了一个全新的方法。


五 、final  关键字

1> 可以修饰类,函数,变量。

2> final修饰的类不可以被继承。为了避免被继承,被子类复写功能。

3> final修饰的方法不可以被复写。

4> final修饰的变量是一个常量只能赋值一次,既可以修饰成员变量,也可以修 饰局部变量。当在描述事物时,一些数据的出现值是固定的,

那么这时为了增 强阅读性,都给这些值起个名字。方便于阅读。而这个值不需要改变,所以加 上final修饰。作为常量:常量的书写规范

所有字母都大写,如果由多个单词 组成,单词间通过 "_" 连接。

5> 内部类定义在类中的局部位置上是,只能访问该局部被final修饰的局部变量。

 

posted @ 2012-07-19 17:34  积小流,成江海  阅读(156)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