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 主编 田平安
什么是民事冲突?
指民事主体基于各种原因对民事权利义务状态或者民事权利归属的认识相左而产生的矛盾。如婚姻家庭冲突,债权债务冲突,损害赔偿冲突,合同冲突,海损事故冲突,货物买卖冲突,房屋租赁冲突,山田水利冲突,森林草原所有权归属冲突,著作权冲突,荣誉权冲突等
民事冲突有哪些解决方式?
当事人自行磋商和解(据国家法律,当事人有较为充分的处分权能)
有关部门依职权处理(有关部门也指单位,部门或者社区)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中国民间调解机制源远流长)
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庭主持下解决,仲裁庭成员由当事人任选)
民事诉讼(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是国家处理民事冲突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
审判组织的2中形势?
独任制(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以及派出法庭使用,中高级不得采用。只适用于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我国实行2审终审制)
合议制(由3名以上审判人人员组成,第一审合议庭,第二审合议庭:上诉审程序,再审合议庭: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在该裁判确有错误时,依照法定程序再次进行审理以纠正其错误的审判程序)
成功的三大原则:
1、坚持
2、不要脸
3、坚持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