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Java面向对象(三)

01.面向对象(继承-概述)

继承: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才有了多态的特性。
注意:千万不要为了获取其它类的功能简化代码而继承,必须是有类与类之间有所属关系才可以继承,所属关系is a。

02.面向对象(继承-概述)

java语言中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因为多继承容易带来安全隐患。
当多个父类中定义了相同功能时,当功能内容不同时,子类的对象不确定运行哪一个。
但是java保留了这种机制,并用了另一种体现形式来完成表示,多实现。
java支持多层继承。也就是一个继承体系。
如何使用一个集成体系中的功能呢?
想要使用体系,先查阅体系中父类的描述,因为父类中定义的是该体系中共性的功能,通过了解共性功能,那么这个体系已经可以基本使用了。
那么在具体使用时,要创建最子类的对象,为什么呢?一是因为有可能父类不能创建对象。二是创建子类对象可以使用更多的功能,包括基本的,也包括特有的。
简单一句话:查询父类功能,创建子类对象使用功能。

03.面向对象(聚集关系)

聚集:has a;分聚合和组合。

04.面向对象(子父类中变量的特点)

类中成员:
变量,函数,构造函数。
变量:如果子父类中出现了非私有的同名变量时,子类要访问本类中的变量,用this。;子类要访问父类中的同名变量,用super。
this代表本类对象的引用,super代表父类对象的引用。

05.面向对象(子父类中函数的特点)

子父类中函数的特点:
当子类出现和父类一模一样的函数时,子类对象调用该函数,会运行子类函数的内容,如同父类的函数被覆盖一样,这种情况是函数的另一个特性:重写(覆盖)。

当子类继承了父类,沿袭了父类的功能到子类中,但是子类虽具备该功能,但是功能的内容却和父类不一致,这是,没有必要定义新功能,而是使用覆盖特殊,保留父类的功能定义,并重写功能内容。

子类覆盖父类,必须保证子类权限大于等于父类权限,才可以覆盖,否则编译失败。静态只能覆盖静态。

权限:啥修饰符都没有称为默认权限,介于共有和私有之间。

记住:
重载只看同名函数的参数列表,重写是字父类方法要一摸一样。

06.面向对象(子父类中构函数的特点-子类实例化过程)

子父类中构造函数的特点:
子类的构造函数的第一行隐式有一行语句:super();
在对子类对象进行初始化时,父类的构造函数也会运行,那是因为子类的构造函数默认第一行有一条隐式语句super();
super();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而且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第一行都是super();
为什么子类一定要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因为父类中的数据子类可以直接获取,所以子类对象在建立时,需要先看父类是如何对这些数据进行初始化的,所以子类在对象初始化时要先访问以下父类的构造函数,如果要访问父类中指定的构造函数,可以子类的构造函数第一行手动的定义super(参数);访问父类构造函数的方式。
子类的实例化过程:
结论:
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都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因为子类每一个构造函数的第一行都有一句隐式的super();
当父类中没有参数的构造函数,子类必须手动的通过super语句形式来指定要访问的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当然,子类的构造函数第一行也可以手动指定this语句来访问本类中的构造函数,子类中至少有一个构造函数会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07.面向对象(final)

final关键字:
(1)作为一个修饰符,可以修饰类,变量,函数。
(2)被final修饰的类不可以被继承,为了避免被继承,屏蔽子类复写功能。
继承对封装是一个挑战。
(3)被final修饰的方法不可以被重写。
(4)被final修饰的变量是一个常量只能赋值一次,即可以修饰成员变量,也可以修饰局部变量。当在描述事物时,一些数据的出现的值是固定的,这时为了增强阅读性,都给这些值起个名字方便阅读,而这个值不需要改变,所以加final修饰,作为常量,常量的书写规范所有字母都大写,如果有多个单词组成,单词间通过下划线连接。
(5)内部类定义在类中的局部位置上是,只能访问该局部被final修饰的局部变量。

08.面向对象(抽象类)

当多个类中出现了相同功能,但是功能主体不同,这时可以进行向上抽取,这时只抽取功能定义,而不抽取功能主题。
抽象:就是所谓的看不懂。
特点:
(1)抽象方法一定定义在抽象类中。
(2)抽象方法和抽象类都必须被abstract关键字修饰。
(3)抽象类不可以被new关键字创建对象,因为调用抽象方法没有意义。
(4)抽象类的抽象方法要被使用,必须由子类复写出所有的抽象方法后,建立子类对象调用。
如果子类覆盖了部分抽象方法,那么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09.面向对象(抽象类2)

抽象类和一般类没有太大的不同,该如何描述事物就如何描述事物,只不过该事务中出现了一些看不懂的东西,这些不确定的部分也是该事务的功能,需要明确出现,但是无法定义主体。通过抽象方法来表示。

抽象类比一般类多了抽象方法(函数)。
抽象类不可以被实例化。
作用就是不让该类建立对象。
抽象类中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这样做仅仅是不让该类建立对象。

10.面向对象(抽象类练习)

11.面向对象(模板方法模式)

需求:获取一段程序运行的时间。
原理:获取程序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并相减。
方法:使用System类的currentTimeMillis();

当代码完成优化后,就可以解决这类问题。
这种方式就是模板方法设计模式。
什么是模板方法呢?
在定义功能是,功能的一部分是确定的,但有一部分是不确定的,确定的部分再使用不确定的部分,那么这时候将不确定的部分暴漏出去,又该类的子类去完成。

12.面向对象(接口)

接口:初期理解可以认为是一个特殊的抽象类,当抽象类中的方法都是抽象的,那么该类可以通过接口的方式来表示。interface用来定义接口。
接口定义时的特点:
(1)接口中常见定义:变量,抽象方法。
(2)接口中成员都有固定修饰符,
常量:public static final
方法:public abstract
记住:接口中的成员都是public的。
接口是不可以创建对象的,因为有抽象方法,需要被子类实现,子类对接口中的抽象方法全都覆盖后,子类才可以被实例化,否则子类是一个抽象类。
interface编译后也是一个class文件。

13.面向对象(接口2)

接口可以被类多实现。也是对多继承不支持,对接口可以进行多实现。
实现接口:implements
一个类在继承一个类的同时,可以实现多接口。

类与类之间是继承关系,类与接口之间是实现关系,接口与接口之间是继承关系。
java只有在接口和接口之间可以实现多继承。

14.面向对象(接口的特点)

接口的特点:
接口是对外暴漏的规则
接口是程序的功能扩展
接口可以用来多实现
类与接口之间是多实现关系,而且类可以在继承一个类的同时实现多接口
接口与接口之间可以有多继承

15.面向对象(接口举例体现)

基本功能定义在类中,扩展功能定义在接口中。

posted on 2012-04-16 11:54  Barclay.Xu  阅读(525)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