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由软件许可证GPL
日期: 2004年6月20日
自从版权制度问世,大多数人就形成了一种观念:只要是正版软件,就一定会收费。
如果一种正版软件可以无限制的免费使用,甚至还允许你复制和出售,不少人就会产生怀疑:难道世界上真的有免费的午餐?如果不收费,程序员靠什么活着呢?
没错,世界上就是有免费的午餐,那就是自由软件。
所谓"自由软件",就是让你可以自由使用的正版软件。典型代表就是使用GPL许可证的软件。只要一个软件的许可证是GPL,那么这种软件就是自由软件,所有人都可以自由 使用。
软件作者这样做,并不是因为他们发疯了,也不是因为他们不需要钱,而是因为他们觉得,自由比金钱更重要。保障所有人都可以自由地获得软件,要比把软件封闭起来,只给出钱的人使用更好。从根本上看,自由软件和GPL许可证并不仅仅与软件有关,还与人类自由有关。
1980年,一个叫Richard Stallman的美国程序员,因为无法容忍软件私有化造成的代码封闭,而创立了GPL许可证。他认为,软件的源代码是全人类的财富,应该允许程序员自由共享。
他在1986年的《字节》杂志上写道:
"我试图从总体改变人们接触知识和信息的方式。我认为,个人占有知识、控制人们使用知识或是阻止人们共享知识的企图都是一种蓄意破坏行为。这是一种只有利于这样做的个别人,而代价却是使全社会贫困化的行为,这样的人为了捞取一美元的利益,而不惜毁坏价值两美元的财富。"
GPL许可证,允许任何人观看、修改,并散播程序软件里的原始程序码,唯一条件是如果你要发布修改后的版本就要连源代码一起公布。
在GPL的序言里,清楚的写道:
" 大多数软件许可证决意剥夺你的共享和修改软件的自由。对比之下,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PL力图保证你的共享和修改自由软件的自由。----保证自由软件对所有用户是自由的。GPL适用于大多数自由软件基金会的软件,以及由使用这些软件而承担义务的作者所开发的软件。(自由软件基金会的其他一些软件受GNU库通用许可证的保护)。你也可以将它用到你的程序中。当我们谈到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时,我们指的是自由而不是价格。"
附:
* GPL许可证第三版(英文)。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