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javascript中的prototype
作为一个致力于前端开发的人员,能够熟练掌握javascript的原理和机制是每个小白的必经之路,这也是最痛苦的。有人说前端功力好不好最主要的就是看对js的掌握能力,有人说十年也啃不完一门javascript。而我们能够知道的是:javascript是每个前端学习的核心技能(想想之后的node.js、vue.js,颤抖吧!!!)
本期主要介绍一下js当中的prototype原型(emmm,不知道你们觉得难不难,反正我当时看了许多博客都一知半解,也许现在也是,所以不足之处,请留言指教。。)
先了解一下prototype是什么
function Person() {//首先随便定义一个函数 }
在控制台看看这个函数的prototype有什么
我们发现里面有两个东西:constructor 和 __protot__,并且constructor指向Person这个函数,而__prototype__展开后有许多方法,并且也存在一个constructor
(这里的展开我就不贴图了,大家要自己动手才能对知识有更深刻的体会,千万不要做伸手党,只会坑自己的,这点我是深有体会)
这时候我们会发现,每个函数都有一个prototype属性,prototype包含函数实例共享的方法和属性。
接下来我们继续,通过Person函数创建两个实例对象
function Person() { } Person.prototype.name = "person"//在Person的原型上添加一个name属性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var person2 = new Person()
我们发现两个实例化对象中都继承到了name这个属性,所以说当通过new来生成一个类的对象时,prototype对象的属性就会成为实例化对象的属性。
现在我们大概知道了,在js中,你创建的每一个函数中都会产生一个prototype,这个函数以及它的实例化对象都可以用到prototype中的共享方法。我们也发现除了js本身给出的prototype的方法外,我们也可以在prototype中添加自定义方法。
我们再看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
看看我们发现了什么新大陆哈哈哈,原来我们之前用的数组方法都是从Array原型中来的,正因为js将这些方法写在Array.prototype中,所以我们才能在定义的数组中使用它。
(你不相信??那你可以自己动手试试。)
Array.prototype.hahaha ="balabal" //在Array.prototype中添加一个新属性hahaha var arr = []; var arr1 = new Array; //在控制台中输入arr.hahaha 或 arr1.hahaha ,你看看结果是不是“balabal”
现在知道为什么说prototype是js中的一个重要机制了吧
之前我说自己觉得原型很难,就是因为对prototype和__proto__混淆不清
看图我们可以发现,在Person prototype中存在constructor并且指向其构造函数,而person1 和person2的__proto__都指向其实例化的构造函数Person的原型
用等式可以如此表示
Person.prototype == person1.__proto__ //true
Person.prototype.constructor === Person // true
function Person(){ this.name ="person"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console.log(person1.name) person1.name="person1" console.log(person1.name)
// person person1
在js查找对象内的属性时,都会遵从一个方法。JS引擎先寻找对象本身的属性,找到就输出,如果找不到,就到它的原型去找,如果还是找不到,就继续往原型的原型去找。如果直到最顶层的Object.prototype,若
还是找不到,就会返回undefined
。
例如上图,第一次输出时由于namez属性只在person1的原型Person.prototype中,所以输出Person函数中的name值,之后在person1中添加name属性,所以直接输出person1中的name值
prototype机制的优点
function Person() { this.name = "person" this.say = function () { console.log("say prototype win") }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prototype的作用可以理解为产生一个共享的属性和方法,有点类似继承的意味。
如图,如果我们定义一个构造函数Person,并且实例化一个函数person1,这样我们发现,在创建person1的时候,naem属性和say方法就已经产生在person1函数中了,那如果我们创建大量的实例,那不是每个实例都会先将构造函数的属性和方法加入进来,这种共享方式是不是感觉有点low呢?(而且还浪费系统资源)现在了解了prototype,如果我们将这些属性和方法写在Person函数的原型上,那么它的实例化函数需要使用这些方法的时候直接找到原型上即可,这样就真正实现了共享。(大家可以自己动手把共享方法写在Person.prototype中试试呢!!)
优点:属性和方法定义在原型上,那么所有实例对象就能共享,不仅节省了内存,还体现了实例对象之间的联系。
关于原型差不多就是这些,以后有新的看法也会继续更新的,如果以上哪里有不对的地方,请务必要告诉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