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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定义

在人类生活中的学徒关系,父子关系等等都属于继承;

但是在程序中是一种类与类的关系

在程序中可以使用父类的方法,也可以添加自己的方法,但是不能选择的继承,要继承就需要把所有的特点全部继承下来;

在继承中的关系如“A is a B”的关系就可以继承,满足继承关系的子类对象时如何产生的?

 

继承的实现

关键字:extends;

先编写一个父类;然后子类就可以继承父类,并添加自己的方法;

每个子类有且只有一个父类

子类可以无偿访问父类的方法,但是父类不能无偿的访问子类的方法;

这样就有可以调用animal的方法和属性值了;

方法的重写

当子类的相同行为的方法和父类不同时,我们就需要使用方法的重写了;

构造方法不能被重写,但是无参构造(因为当调用子类实例化过程中的构造方法的时候会先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方法很重要!!!

其实方法的返回值可以不相同:可以允许父类对应的子类;

返回值也是相同的,与参数名无关;

 

 

 访问修饰符

 

 

 super关键字

 直接调用父类的方法,属性;

this和super的比较

相同点都不能再静态方法中调用,super和this不能同时出现在一个方法中(因为都要在第一行才能执行)

 

继承的初始化顺序

 

 

 

posted on 2019-04-12 16:25  哦哟这个怎么搞  阅读(158)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