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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7日
苏浪浪 201771010120《面向对象程序设计(java)》第六章学习总结
摘要: 第五章 主要学习OOP另一个部分 继承,继承使程序员可以使用现有的类,并根据需要进行修改。这是Java程序设计中的一个基础设计。 1.类、超类和子类; (1) 已有类称为:超类(superclass)、基类(base class) 或父类(parent class) 新类称作:子类(subc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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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8-10-07 14:52 小浪o小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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