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gqfrms™, xgqfrms® : xgqfrms's offical website of cnblogs! xgqfrms™, xgqfrms® : xgqfrms's offical website of GitHub!

胜诉退费 All In One

胜诉退费 All In One

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207条规定: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53条规定: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综合前述规定,判决生效后,法院一方面须在15日内向预交诉讼费用的胜诉方退还其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另一方面法院须及时向败诉方追缴、收取诉讼费用。

image

demos

胜诉退费 操作流程

相关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七条:“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五十三条: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FQA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退费?

可以申请退费的时间节点,是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

关于法律文书生效时间,主要有:

1、一审法律文书在上诉期过后生效,一般民事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五日(裁定书为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法律文书的效力待定,上诉期内当事人没有上诉的,法律文书自动生效。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有多个当事人,那么文书生效之日要以最后一个收到文书的当事人上诉期届满之日起算。

2、如果是二审法律文书,则自作出时即生效。

退费账号如何确认?

立案庭在原告立案预交案件受理费或申请人预交申请费时,以及各审判庭在被告预交反诉费时,明确告知当事人书面填写确认接收“胜诉退费”的银行账号,由当事人进行填写。详见《胜诉退费银行账号确认书》格式。

特殊情况下,如果后续胜诉退费账户要变更的,应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和说明,由法院作审核后再退费。

退费咨询的途径有哪些?

12368司法服务热线、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大厅、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等,都可咨询及办理退费事宜。

胜诉退费是不是都要主动申请?

胜诉退费已实现“免申即享”。一般情况下,案件生效后,当事人无需主动申请,无需提供申请材料,法院根据当事人确认的退费账号,审核符合胜诉退费条件的案件,在‘生效后15日内实现‘一次、全额、足额’退费。

目前,法院内部也健全相关胜诉退费机制,加强胜诉退费工作的管理。如虹口法院立案部门有专门人员负责胜诉退费,对胜诉退费案件实行清单式管理,通过信息化方式开展日常催办,提示承办人员及时办理胜诉退费工作。

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催办胜诉退费。在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上海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等界面的胜诉退费模块的点击催办,输入案号、当事人等来提交催办。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催办前要先确认案件是否已经生效、是否已经收到退款,避免浪费司法资源。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0MTExMjM5NQ==&mid=2648691947&idx=1&sn=ea56357147e3d8843f083dc37657902a

(🐞 反爬虫测试!打击盗版⚠️)如果你看到这个信息, 说明这是一篇剽窃的文章,请访问 https://www.cnblogs.com/xgqfrms/ 查看原创文章!

refs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已经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https://www.gov.cn/zwgk/2006-12/29/content_483407.htm

https://victory.itslaw.com/victory/api/v1/articles/article/5f095d98-6217-4002-bcd2-a3b7c60726ef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3897649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3897649



©xgqfrms 2012-2021

www.cnblogs.com/xgqfrms 发布文章使用:只允许注册用户才可以访问!

原创文章,版权所有©️xgqfrms, 禁止转载 🈲️,侵权必究⚠️!


posted @ 2024-05-06 12:53  xgqfrms  阅读(9)  评论(3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