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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30日
【转】代码复用原则:合理使用类组合和类继承
摘要: 继承和组合都可以达到代码复用的目的,但是组合比继承更具灵活性。组合是通过引用已有类(一般为抽象类)或接口来实现复用的组合在运行时通过多态可以动态替换被组合的对象。继承是通过以子类继承父类方式来使父类的非私有成员可以被其子类使用。继承在类编译时就确定了继承来的方法和属性,无法在运行时动态改变从父类继承来的方法。如果继承得来的某个方法在子类中不适用,这时就需要重写该方法。而这样又很有可能违反LSP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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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0-08-30 16:22 wzc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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