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配置java环境变量(详细)

一. 解压安装jdk
在shell终端下进入jdk-6u14-linux-i586.bin文件所在目录,
执行命令 ./jdk-6u14-linux-i586.bin 这时会出现一段协议,连继敲回车,当询问是否同意的时候,输入yes,回车。之后会在当前目录下生成一个jdk1.6.0_14目录,你可以将它复制到 任何一个目录下。
二. 需要配置的环境变量
1. PATH环境变量。作用是指定命令搜索路径,在shell下面执行命令时,它会到PATH变量所指定的路径中查找看是否能找到相应的命令程序。我们需要把 jdk安装目录下的bin目录增加到现有的PATH变量中,bin目录中包含经常要用到的可执行文件如javac/java/javadoc等待,设置好 PATH变量后,就可以在任何目录下执行javac/java等工具了。
2. CLASSPATH环境变量。作用是指定类搜索路径,要使用已经编写好的类,前提当然是能够找到它们了,JVM就是通过CLASSPTH来寻找类的。我们 需要把jdk安装目录下的lib子目录中的dt.jar和tools.jar设置到CLASSPATH中,当然,当前目录“.”也必须加入到该变量中。
3. JAVA_HOME环境变量。它指向jdk的安装目录,Eclipse/NetBeans/Tomcat等软件就是通过搜索JAVA_HOME变量来找到并使用安装好的jdk。
三. 三种配置环境变量的方法1. 修改/etc/profile文件
如果你的计算机仅仅作为开发使用时推荐使用这种方法,因为所有用户的shell都有权使用这些环境变量,可能会给系统带来安全性问题。
·用文本编辑器打开/etc/profile
·在profile文件末尾加入:
export JAVA_HOME=/usr/share/jdk1.6.0_14
export PATH=$JAVA_HOME/bin:$PATH
export CLASSPATH=.:$JAVA_HOME/lib/dt.jar:$JAVA_HOME/lib/tools.jar
·重新登录
·注解
a. 你要将 /usr/share/jdk1.6.0_14改为你的jdk安装目录
b. linux下用冒号“:”来分隔路径
c. $PATH / $CLASSPATH / $JAVA_HOME 是用来引用原来的环境变量的值
在设置环境变量时特别要注意不能把原来的值给覆盖掉了,这是一种
常见的错误。
d. CLASSPATH中当前目录“.”不能丢,把当前目录丢掉也是常见的错误。
e. export是把这三个变量导出为全局变量。
f. 大小写必须严格区分。
2. 修改.bash_profile文件
这种方法更为安全,它可以把使用这些环境变量的权限控制到用户级别,如果你需要给某个用户权限使用这些环境变量,你只需要修改其个人用户主目录下的.bash_profile文件就可以了。
·用文本编辑器打开用户目录下的.bash_profile文件
·在.bash_profile文件末尾加入:
export JAVA_HOME=/usr/share/jdk1.6.0_14
export PATH=$JAVA_HOME/bin:$PATH
export CLASSPATH=.:$JAVA_HOME/lib/dt.jar:$JAVA_HOME/lib/tools.jar
·重新登录
3. 直接在shell下设置变量
不赞成使用这种方法,因为换个shell,你的设置就无效了,因此这种方法仅仅是临时使用,以后要使用的时候又要重新设置,比较麻烦。
只需在shell终端执行下列命令:
export JAVA_HOME=/usr/share/jdk1.6.0_14
export PATH=$JAVA_HOME/bin:$PATH
export CLASSPATH=.:$JAVA_HOME/lib/dt.jar:$JAVA_HOME/lib/tools.jar
四. 测试jdk
1. 用文本编辑器新建一个Test.java文件,在其中输入以下代码并保存:
public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ystem.out.println("A new jdk test !");
}
}
2. 编译:在shell终端执行命令 javac Test.java
3. 运行:在shell终端执行命令 java Test
当shell下出现“A new jdk test !”字样则jdk运行正常。
五. 卸载jdk
·找到jdk安装目录的_uninst子目录
·在shell终端执行命令./uninstall.sh即可卸载jdk。

posted @ 2014-09-05 16:15  xiaotou745  阅读(251)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