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0年前股票变成天价,主要来自于两种创新的可能性,一种是技术创新,一种是商业模式创新",所见略同,我一直认为推动互联网发展的两大根本动力就是技术和商务模式.
posted by 李胜兵, 08/26/05 13:19:51

 
"我认为新浪推出这个Blog,我特别高兴,为什么呢?就像E—mail服务需要大公司来提供一样,Blog也需要大公司来提供。其实Blog的竞争和E—mail一样,也是一个技术和实力的竞争,就像刚刚开始有E—mail的时候,好象这个东西很简单,所有人都可以提供,可能到最后也只有几家能提供,E—mail看似很简单,但是稳定性还有大容量是非常复杂的,消耗的资源也是非常大,也只有大的公司才能支付得起。

  第二点,就是这个Blog也特别像E—mail是一个网站的基础服务,单靠Blog这个业务是很难赚钱的,就像单靠E—mail服务很难赚钱一样,但它只有大公司才能做,新浪做比较合适,通过Blog带动其他的服务,带动看新闻的服务,带动短信的服务,带动其他的业务,比如买卖啊。如果是一家小的公司呢,单独做Blog,靠Blog赚钱,比如收用户的服务费,以前的这种实验,在E—mail当中也实验了都是失败的,我正好前两天和微软的研究院的负责Blog和MSN的一把手交流了一下,他也觉得,这个Blog的商业模式现在还是比较低,我问他微软为什么要做,正好微软比较有钱,正好微软要通过这项服务带动其他的服务。这是我的一个想法,如果我是一个普通的用户,我肯定用大公司的Blog,这样才能保证长期的稳定,因为这东西都是自己辛辛苦苦写的,丢了也特别可惜,你在一个地方建Blog以后,你的读者会长期去,你转移地方以后你的读者会损失很多。

还有Blog这种东西是一个权利的转移,一开始当有互联网的时候是以新闻组合,BBS的方式,这个发布的权利,表达的权利是在大众手中的,后来有了门户网站以后,发布的权利慢慢集中了,集中在网站编辑手里,尽管有BBS,但是BBS不是主流了,因为BBS的所有权不明确,你说里面的帖子是各归各的,都是属于那个版的,那个版是属于谁的呢,就像公有制一样,说不好属于谁的?后来有了Blog这种东西,首先是解决了所有权,我的Blog就是属于我的,我想写什么写什么,我想删掉就删掉。第二个它是一个简易的发布系统,比较容易操作,不像编辑用的发布系统很难操作,2000年的时候我就想做一个Blog这种东西,98年的时候,那时候我找陈彤做支持援用的电子版,陈彤找美工帮我一夜做出来的,而且陈彤给了我的权限,上去一下就改乱了,后来再也不敢改了。

  现在这个Blog是可以轻易地修改,轻易地发布,这是很早就有的需求。

  第三定和BBS不同的是他投入RSS的标准,因为个人网站容易形成信息孤岛,每个个人网站之间信息没法流动,读者也很少,他没办法把每个网站的读者串起来,有了RSS共同的标准以后,他的标题,甚至全文可以在互联网上流动,你只要有一篇好的Blog就不怕没有读者。尽管你今天就是只有一个三五个读者的Blog,但是明天你写了一篇特别和的文章,你会立即让互联网知道你的网站,因为有了RSS的标准。还有TB机制,我觉得这都是非常好的东西,必将受到更多的互联网用户的喜欢。"

  By Donews制作人刘韧


网络竞技场

一头独大,显然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微软在独霸地位已经让我们看不惯了十几年,但多少个挑战微软的都一个个被微软挑翻。网景是最大的牺牲者之一,但不是最后的一个。在Linux还在扮演着农村包围城市的时候,Google出现了。

 

几年前用Google,还有一种先知先觉的感觉,而现在不知道Google,简直就是网络星球的外星人。时代变了,可有一样没有变,而且更加变本加厉,愈演愈烈了,那就是竞争,尤其是网络时代的竞争。

 

网络竞技不是现在才开始的,从互联网启蒙阶段,各种预言家就鼓动了“只有第一,没有第二”、“赢者通吃”等等醒目的条幅。结果呢,是众所周知的互联网泡沫,2000年和2002年的低迷。

 

关键是,争是争了,但没有争在核心的地方。各家网站争的更多的是VC的投资,争的是烧钱,而技术的竞争则还在其次。导致距离用户越来越远。

 

其实,Google的崛起刚好就是在互联网泡沫破灭的时候。两个斯坦福大学的学生,从学校的研究项目做起,继而独立,继而作大,继而VC,继而成为搜索第一。专注两个字使Google有幸免于微软马蹄之下的,正是几年的潜心修炼,才造就了Google的出类拔萃的技术实力,而且积聚了大量的后期潜能。

 

昨日,从来不甘落后的微软也推出了新的“虚拟地球”(Virtual Earth)服务,目标直指Google的地图和本地搜索服务。而Google当即推出了“混合”地图搜索,可以将路线图、卫星图和本地信息混合到搜索结果中。看来,好戏还在后头。顺道说一句,搜狐新近收购的Go2Map也是一番拉起山头抗击“外来侵略”的架式。

 

实际上,这还只是几大巨头之间的角力,而网络上的竞争远远不止这些,而且简直是无所不在。

 

其中,给我感触深的是则是新概念和传统技术的竞争,以及个人同大公司势力的冲突。

 

一个全新的概念加上良好迅速的执行,可以迅雷不及掩耳地占领大片的网络阵地。几年前的Napster,和出道不久的Skype就是最好的佐证。这些新生网络技术以一种全新的核心竞争力,摧枯拉朽般地横扫互联网。

 

同时,在全年上网的今天,在Web 2.0呐喊声下的今天,个人的力量既可以说减小了,也可以说增大了。

 

说个人力量减小是显而易见的,君不见你每每贴出的帖子会泥鳅入海一般,连个水花都还没见,就被淹没在了网民群众的帖子海洋中了吗。

 

说个人力量在增大就不这么明显了,但是,想想“东北人都是活雷锋”、“木子美”、“芙蓉姐姐”,也就理解了。而从商业角度来看,一个人制作的Hao123网站在Alexa流量排名中达到了全球第25名,而近来更是被百度五千万巨资收购。可以想见,个人网站的时代远远没有终结。而卷了Blog/PodcastingRSS/RDF/AtomRESTful/SOAP等等“新鲜玩意”的Web 2.0时代的登场,更将把网络的竞技场从延伸到每台计算机,每个浏览器,甚至每个移动设备。

 

无论是技术的竞争、资金的竞争也好、口舌的竞争、眼球的竞争也罢,受益的都将是普普通通的网络我们。

posted on 2005-08-29 23:13  Rover  阅读(330)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