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如果多个类共享数据而非行为,应该创建这些类可以包含的共用对象。(2)如果多个类共享行为而非数据,应该让它们从共同的基类继承而来,并在基类里定义共用的子程序。(3)如果多个类既共享行为又共享数据,应该让它们从共同的基类继承而来,并在基类里定义共用的数据和子程序。(4)当你想由基类控制接口时,使用继承;当你想自己控制接口时,使用包含。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2-09-27 17:14 Kalou 阅读(584) 评论(1) 推荐(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