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初步认识-第十二章-面向对象(包与包之间的访问)
一.
不同的包有很多,不同包之间的类该如何访问呢?之前没有包的时候都是默认包,当前这个目录就是默认包,它们都在同一个包里进行互相访问(不同类之间的访问,调用)。现在看不同包里类与类之间的访问又是怎样的?
上一节的自动生成的包中,包名的确定是根据程序中自己书写的名字,来确定的。比如下图这样的,写成package mypack;那么自动形成的包名就是mypackage,而且在运行时会交代形成包的位置(错误,是编译时形成)。
现在开始对实际的不同包里的类之间的交互,进行讲述。
(源代码的位置在哪儿?不同的包里)
现在有两个包,mypackage和packagea包,mypackage中调用了packagea包中的类。
那么先编译谁呢?先编译DemoA,没有DemoA,调用它的会失败。
以前谈论的时候,好像是直接编译PackageDemo类就可以,系统会去自动寻找要访问的类。
之前讲述的是真的,为什么现在又改变了呢?其实没改,以前是写在同一个包里,所以它会在当前这个包里去找访问的类,没有这个类,就找所在的.java文件(找到后,编译一下,再继续执行程序)。这个规律还是这个事儿。下图的程序在执行的时候,要找DemoA类文件,如果DemoA类文件在当前目录下没有,那么就要先找DemoA.java文件,可是这个以前确实有一点不一样的是,这个DemoA已经有所属了。
所以,你要用的类实际上是packagea.DemoA.class文件,如果没有这个类文件的话,它会找packagea目录下有没有DemoA.java文件。它根据你这个类名来寻找源文件名,(看来寻找时的原理确实没有变化,只是要根据位置做一个变化)
(我稍微有那么一点明白了,添加了包语句的程序,使用方法和以前稍有不同。现在被调用的类文件,名称必须是包名.类名,如果类文件仅是类名,那么就无法操作。如果没有对应的类文件,调用者还会到对应的包文件下,去寻找相应类名的类文件。这个类文件需要包名.类名的格式么?不需要,在源程序中需要,类文件的摆放位置需要按照这个规格来)
现在通过演示操作,来具体展示整个流程。
实操中,直接采用javac DemoA,得到的是当前目录下DemoA.class文件,但是PackageDemo类文件运行时无法使用它,因为名称不对。这里的DemoA类文件使用的是当前包.DemoA.class的名称,这样对不上了,运行自然失败。(但是编译还是可以的,形成当前目录下的DemoA.class文件)
现在要将其修改为能用的形式。其实之前说过怎么将其变为可用的形式,有两种:手动和自动。现在以自动的形式来操作,这里要还注意一点,javac –d . DemoA.java时,源代码的名称DemoA.java和程序里的类名存在微弱的关系。
经过自动编译后(手动操作也是这样的结果),在当前目录下形成一个packa的包,同时包里存在一个DemoA.class的类文件。
现在联想最早之前讲述过的例子,当前目录下有两个源代码,存在一个调用与被调用的问题。实际情况中,可以将二者都编译出来,最终运行调用类文件即可。也可以只编译运行调用源程序,它会在运行时,自动搜寻被调用的类文件,如果没有就找相应名称的源文件,将其编译,再调用的它的类文件。在包机制下,这个原理也同样是适用的。
在包的机制下,首先要注意的大前提是,在编译运行中源文件名和类文件名都有了扩展,虽然实际看上去名称没有变化,但实际上进行了扩充。
包出现后,类文件(也就是字节码文件)可以和java源文件分离。咱们只需要将类文件给别人用就行,不需要将源文件给别人用。现在提高使用难度,将编译的类文件完全提出去。
这就实现了源文件和类文件分离。现在接着调用程序的编译,运行。
编译出现了两个错误,找不到DemoA。
以前为什么不写,以前是在一个包里,现在分在不同的包里了。(在源程序书写时,就要明确调用类的所属。)
也就是要修改源程序
这才是正确的类名,现在继续编译执行,又是报错
这次显示包不存在,
在当前目录下没找到packa包
其实这个倒不难理解,编译是在E:\java0331\day12下进行的.java源文件编译,packageDemo.java源文件在编译时,需要调用packa.DemoA文件,但是在当前文件下没有packa包。这个包在c盘下,应该设置classpath,告诉虚拟机在什么路径下(对以前的set classpath知识有所遗忘。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在当前目录下,编译packageDemo.java源文件时,用到了packa.DemoA类,也就是说在当前目录下要寻找packa包中的DemoA类文件,如果没有的话,找到对应的DemoA.java也是可以的,可惜的是都不存在这样的包。这里突然产生一个疑问,需要的一定是DemoA的类文件,而不是.java源文件么?无论哪个文件都需要在程序中描写的那样,在对应的包下面。由于对应的包在c盘中,现在我们需要将c盘加入进来,也就是采用set classpath的方法。我个人觉着,set classpath是添加了一条搜索路径。那么类文件的产生位置和set classpath有关么?)。
记住,配置包的时候,你直接把包所在的目录配置到classpath中,不要配置类文件的,因为包和类是一个整体,(指向包所在的所属)
继续编译,还是出错,
报告中说,不是公共的,就是在说权限问题。
包里面定义一个类的话,如果这个类要在包里面被访问,必须要给它足够大的权限,一般权限访问不到。包里面的类,如果没有加public,就是在包里面被封装了,就是隐藏,不是说加了private才是隐藏。
注意一点的就是,加了public,源文件名和类名就要保持一致了。
在修改完这个之后,再次进行编译运行。
就是说DemoA类改为公有了,但是里面的show方法还没公有,还需要修改。默认权限不行,它也属于封装。
这时需要重新编译DemoA类,因为它进行过修改了。
这时候没有任何问题了,而且packageDemo类文件也存放在c盘myclass文件下。
现在才是真正了解权限的用法,包与包之间才体现出来,一个包里面无法体现出权限的用法。
二.
不同包里的类之间的继承问题。
新建一个packb的包,以及里面的类,
Packa包中的类继承了packb包中的类,这就是不同包里类之间的继承。
上面截图中的写法是错误的,DemoB是不存在的,都要有前缀的,现在和之前不一样了。
既然是继承,那么我们可以直接运行method()方法,因为继承了DemoB的一切。
编译的时候,源文件写成Demoa也是可以编译的,图中的packa包就是javac –d c:\myclass Demoa.java生成的。下面一句javac –d c:\myclass DemoA.java只是个形式。
这几幅图,重要的是两点,编译时在固定的地方形成文件夹,运行时加了前缀名。在包的机制下,大前提就是源代码中的书写很重要。
现在考虑另外一个问题,上面的截图是子类调用父类的方法是直接访问的,
这时又提出一个问题,a继承b调用method方法,和b自己调用method方法,得出的结果是一样的,都是DemoB method run,现在就是问两者形成的东西都是一样的,为什么还要继承?
上面说错了,说的是,packageDemo类不用继承Demob类,就可以直接创建Demob类对象,并直接调用其方法。就是通过创建外部类的对象,实现了访问外部类的方法。而DemoA类是通过继承,才获得了Demob的方法。现在问题就是继承还有什么,没有体现出差异来。
是不是子类,方法都可以拿过来用。那么,这继承的存在有些多余。现在进行一个权限的修改,不同包之间不允许你来访问,但是如果是继承关系,就同意访问。这种就是特殊权限,给不同包的子类使用的。Public的存在,谁都可以使用,有没有继承都无所谓。
加了protected的权限,只有不同包中的子类能够使用。你直接在不同包里创建其对象的话,无法获取其方法。
再次运行的结果如下,和之前的不太一样。
这protected是大家学习到的第四种权限,用的不多,但是必须要知道。只有继承了,这个功能才能去使用。换句话说,只有所属于这个体系,才能让你用。这个其实,也叫做封装。我不让跟我没关系的类,来访问我这个功能,这专门为我的子类所提供的。
包与包之间能用的权限只有两个,一个是public,另一个是protected,而protected只能给不同包中的子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