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中创建对象的三种模式
JS中,便于批量创建对象的三种模式:
1.工厂模式:用一个函数封装创建对象的细节,传入必要的参数,在函数内部new一个对象并返回。
缺点:创建的对象无法识别类型(全是Object)
2.构造函数模式:必须配合new操作符使用。在构造函数内部将this当做新对象指针,赋予其属性和方法,然后经历以下四个步骤:
1)创建一个新对象
2)将构造函数的作用域赋给这个新对象(即将this指向这个对象)
3)执行构造函数内部代码(完成对象初始化)
4)返回这个对象
用这种方法创建的每个实例都属于以其构造函数为名的引用类型,可以用instanceof方法验证。例如:
function Person(name,age){ this.name=name; this.age=age; this.sayHi=function(){console.log("Hi!")}; } var p = new Person("Tang",18); console.log(p instanceof Person);//true
缺点:每个对象实例都保存了独立的函数对象副本(如例子中的sayHi),造成了存储空间的浪费。
3.原型模式:通过赋予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以属性和方法,来为每个通过该构造函数创建的对象赋予共享的属性和方法副本。
每个函数都有一个prototype属性,指向函数的原型对象。所有原型对象都有一个constructor属性,指向原型对象所在的函数,此外可以为原型对象添加自定义属性和方法,在实际使用时可以省略prototype直接访问。应用原型模式,所有通过该构造函数创建的对象实例共享同一个原型对象。例如:
function Person(){} Person.prototype.name="leegent"; Person.prototype.sayHi(){console.log("Hi");} var p1=new Person(); var p2=new Person(); p1.sayHi(); // Hi p2.sayHi(); // Hi Person.prototype.sayHi=function(){console.log("Hello");} p1.sayHi(); // Hello p2.sayHi(); // Hello console(p1.sayHi==p2.sayHi); //true
对象实例本身的属性会屏蔽原型对象的同名属性,本质上是截断了解析器的搜索过程(先自身再原型)。使用delete操作符删除实例本身的属性之后,就可以重新访问到原型对象中的同名属性。
不能通过对象实例直接访问其原型对象。
几个与原型相关的操作符和函数:
第一类,判别函数/操作,返回布尔值:
- 【属性】 in 【对象】:属性能否通过对象访问到,无论在自身还是原型。
- 【原型对象】.isPrototypeOf【对象】:顾名思义
- 【对象】.hasOwnProperty(【属性】) :判断该属性是否为对象自有属性(而不是在原型上)
第二类,获取函数/操作,返回属性数组:
- for(var x in 【对象】):返回所有可通过对象访问的、enumerated的属性,无论在自身还是原型(自身属性都可枚举)
- Object.getPrototypeOf(【对象】):获取对象的原型
- Object.keys(【对象】):返回对象上可枚举的自身属性
- Object.getOwnPropertyNames(【对象】):返回对象上所有自身属性,无论是否可枚举(作用于原型对象时可获取constructor属性)
所有原生的引用类型如Object、Array、String等,都是通过原型模式创建的。当前主流的创建自定义类型的方法是组合使用构造函数模式和原型模式。
本文转载自 http://www.cnblogs.com/leegent/p/5268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