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User 应该翻译为 「使用权人」 ?
User, 旧译「用户」,我在此向大家倡议有条件地选择翻译为「使用权人」。
1. __使用权人__更能反应 User 的本质特征
我们看到一匹马的时候不会说这是一头猪,而 User 的本质是什么?在我看来,就是使用软件的权利。
从积极方面来说,用户依靠他的能力智慧手段之类的使用软件,这个意义上使用软件不仅仅是他的权利,更加是他的「权力」。类似的,侵犯这种权利,实际上就是侵犯用户的权利,藐视用户的「权力」。
从消极方面来说,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用伟大领袖马克思和社会主义经典教育的话来说,“没有无权力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但是「用户」就不如「使用权人」在提醒效果方面有作用。就自由的意义上来说,用户的良知当然不用我们提醒;但是在一些场合,这样有利于培养我们民族的世界的人性的责任意识:在软件使用面前的正当。
既然如此,就可以考虑「使用权人」翻为 User 更能准确有效科学内涵文明。
2. __使用权人__更能反应 User 的条件内涵
User 是什么? User 是 use 这个活动的构成者。也就是说,User 是一种对象性的活动,是 use 这个活动的进行者联系者。
注意到这样看,我们就把软件拉到 User 前面 ,软件使用变成了软件和用户之间的一种 对象性关系 。有什么好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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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能提供给用户的毕竟只是一个“软件”,一个“界面”,一个最多只是看一下、听一下、闻一下、尝一下、摸一下、感觉一下、想一下动一下之类的东西。可是我们的精心设计的软件通常是花费了很多的脑力心思的,如果我们的设计不好,当然是我们的毛病;可是如果不敢让用户去用,用户不敢去用,不赋予用户充分地使用软件的权利,实际上是在浪费软件的种种发明。
这样,从条件的层面来讲,使用权人告诉用户我们相信用户,将软件的使用权赋予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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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是软件和用户之间的对象性关系,在本质上用户是一个有权利的使用者,那么就意味着一个“空间”在软件和用户之间。这就扩大了“使用”的内涵。一些人吐槽某某软件难用,当然离不开这些软件的使用的确有些地方是让人不开心还是不习惯的;但是说出了软件和用户之间的对象性的内涵空间,也就意味着在这个空间的不同层次的人可以被理性。
这样,从内涵的层面来讲,使用权人告诉用户去注意和留心软件的使用和其自身的对象性活动本身,这样就为用户和软件使用者双重的理智开辟了天地。
你们有什么高见啵?你们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