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个java源文件中只能有一个public类?
移步:source: http://blog.csdn.net/bareheadzzq/article/details/6562211
闲着没事,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在问为什么一个Java源文件中只能有一个public类?
网上有人这么回答:http://topic.csdn.net/t/20060528/22/4784755.html
、每个编译单元(文件)只能有一个public类。这么做的意思是,每个编
译单元只能有一个公开的接口,而这个接口就由其public类来表示。
我想这或是从软件架构设计和安全性设计上得出的结论。或者说是java的设计者们从这方面的考虑。或许这真的是一个规范,但我没有找到相关资料
不晓得到底有没有这一说话。如果有请知道的同行给出资料来源?
实验如下:
Test3.java源文件:
class Test1
{
int i = 1;
}
class Test2
{
int i = 2;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ystem.out.println("main method");
}
}
C:/javatest>javac Test3.java
C:/javatest>Java Test2
main method
注:编译不会出错,注意是运行的Test2 因为没有Test3.class文件生成。如果运行Test3则报错
找不到该类
C:/javatest>java Test3
Exception in thread "main" java.lang.NoClassDefFoundError: Test3
Caused by: java.lang.ClassNotFoundException: Test3
at java.NET.URLClassLoader$1.run(Unknown Source)
at java.security.AccessController.doPrivileged(Native Method)
at java.Net.URLClassLoader.findClass(Unknown Source)
at java.lang.ClassLoader.loadClass(Unknown Source)
at sun.misc.Launcher$AppClassLoader.loadClass(Unknown Source)
at java.lang.ClassLoader.loadClass(Unknown Source)
Could not find the main class: Test3. Program will exit.
这个错误原因很简单:JVM中的类加载器找不到Test3.class
同时这里也说明了包含main()的类如果想运行则不一定要是public的。
《深入jvm第二版》中有这样一句话:
java虚拟机实例通过调用某个类的main()来运行一个Java程序,而这个main()必须是public
static void 并接收一个字符串数组作为参数,任何拥有这样一个main()的类都可以作为java程
序的起点。
并没有说拥有main()方法的类一定要是public类。
Test7.java源文件:
class Test5
{
int i = 1;
}
public class Test6
{
int i = 2;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ystem.out.println("main method");
}
}
如果运行Test7.java 报错:
C:/javatest>javac Test7.java
Test7.java:8: 类 Test6 是公共的,应在名为 Test6.java 的文件中声明
public class Test6
^1 错误
这里说明了文件名必须与public类的类名一致,(如果文件中有public类)
这里可以看出如果有多个public类,那么文件名应该是哪个public类的呢?显然一个java源文件
只能有一个public类。
所以总结如下:一个Java源文件中最多只能有一个public类,当有一个public类时,源文件名必
须与之一致,否则无法编译,如果源文件中没有一个public类,则文件名与类中没有一致性要求。
至于main()不是必须要放在public类中才能运行程序。
以上是通过实验得出的结论,个人认为到这里已经可以了,如果一定要追问到底,可能要问问java
平台的设计者了。或许,人家会说:这是java的设计和jvm的内部体系结构设计造成,这是一个规
范,没有为什么。
评论之一:
一个源文件里能定义多个class,但是有且只能有一个public类,非public类的名字只要符合java标识符规则就可以,public类的名字必须和源文件名一致。至于为什么有这个规定,很多网上的帖子都说是为了方便JVM根据文件名找到main函数入口,个人觉得这种说法不太可信也不太合理。原因如下,JVM读取的是编译后的.class文件而不是.java源文件,而定义在一个源文件中的多个类编译后都生成了由各自类名命名的.class文件。在我看来当初java的设计者这样规定的主要目应该是为了给源码阅读提供便利,试想一下如果一个源文件中可以有多个public的class而且名字与源文件名不一致,那么当我们在阅读代码时想要了解某个引用类的定义情况应该去哪找这个类的源代码呢?当有了这个规定之后我们就可以根据import的包名和类名准确找到源文件的位置。至于源文件中的其他非public类,他们只能被本包内的类使用,使用范围有限,命名也就没有严格要求了。
评论之二:
class 前没加public的情况,也能访问main是因为你没打包,package com.xxx 打上包就不能访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