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女友,丹凤眼,小嘴唇,皮肤白皙;与吾交往已有五年,吾甚爱之。近日,其去西安解闷,已有十天有余,吾日夜思恋,已憔悴少许;暗自许诺,待聚时吾即更疼爱之。此时,吾深感古人之语:小别胜新婚。

    今晚,已接近零点;吾正逛于网络之间,遂收到MM短信,曰:‘有事相告,但不准骂我’,吾允之。即曰:‘我已割双眼皮’。我大怒,吾女友单眼皮但不算小,明目有情,吾甚喜欢。今日,却失所爱,遂骂之,怒斥其不明真正女人之美。真正之美应归于自然,大大方方。回想吾女友其实如出水芙蓉、清纯脱俗、有出于淤泥而不染的气质。如今,却损伤自己的优点,去追求世俗的观点。故吾生非常之气。古人有云:‘身之毛发,皆之父母’,即是说我们身上的头发均是拜父母所赐,我们应珍惜。更不能丢掉自己的优势,去追求所谓世俗的眼光。

     唉,叹,遂以写文宣泄之;待妻回换新颜,继续疼爱之。仍思恋...

posted on 2006-10-26 09:12  望天  阅读(135)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