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两个方法首先都会检测传入的元素中是否存在DOM2 级方法。如果存在DOM2 级方法,则使用该方法:传入事件类型、事件处理程序函数和第三个参数false(表示冒泡阶段)。如果存在的是IE 的方法,则采取第二种方案。注意,为了在IE8 及更早版本中运行,此时的事件类型必须加上"on"前缀。最后一种可能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7-04-18 10:00 winteronlyme 阅读(179)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1.提交表单 用户单击提交按钮或图像按钮,就会提交表单。 使用<input>或<button>,只要将type属性的值设置为“submit”就可以。 图像按钮则是通过<input>的type属性值设置为“image”来定义。 只要表单中存在以上列出的任何一种按钮,在相应的表单控件拥有焦点的情况下,按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7-04-18 09:55 winteronlyme 阅读(127)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想要实现的效果 代码如下: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7-04-17 17:53 winteronlyme 阅读(268)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定义函数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函数声明,另一种就是函数表达式。函数声明的语法如下: 函数声明,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函数声明提升。也就是在执行代码之前会先读取函数声明,也就意味着可以把函数声明放在调用它的语句后面。 下面介绍函数表达式的语法: 这种看起来好像常规的变量赋值语句,就是创建一个函数并将它赋值给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7-04-17 15:57 winteronlyme 阅读(176)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原型链的基本思想是利用原型让一个引用类型继承另一个引用类型的属性和方法。 简单说一下构造函数、原型和实例的关系:每个构造函数都有一个原型对象,原型对象都包含一个指向构造函数的指针,而实例都包含一个指向原型对象的内部指针。 假如我们让原型对象等于另一个类型的实例,结果会怎样?显然,此时的原型对象将包含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7-04-17 15:57 winteronlyme 阅读(203)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最后介绍一种集大成者-组合使用构造函数模式和原型模式。 实例属性都是在构造函数中定义的,而由所有实例共享的属性constructor 和方法sayName()则是在原型中定义的。而修改了person1.friends(向其中添加一个新字符串),并不会影响到person2.friends,因为它们分别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7-04-14 16:08 winteronlyme 阅读(164)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三、原型模式 我们创建的每个函数都有一个prototype(原型)属性,这个属性是一个指针,指向一个对象,而这个对象的用途是包含可以由特定类型的所有实例共享的属性和方法。 字面意思理解上面的话就是:prototype就是通过调用构造函数而创建的那个对象实例的原型对象。 使用原型对象的好处是可以让所有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7-04-14 15:53 winteronlyme 阅读(169)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一、工厂模式 鉴于ECMAScript无法创建类,所以开发人员发明了一种函数,用函数来封装以特定接口创建对象的细节。举栗: 函数createPerson()能够根据接收的参数来构建一个包含所有必要信息的Person对象。可以无数次调用这个函数,每次它都会返回一个包含三个属性一个方法的对象。 工厂模式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7-04-13 17:31 winteronlyme 阅读(230)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ECMAScript的函数是对象,所以函数有属性和方法。 每个函数都包含两个属性:length和prototype。 一、length length属性表示函数希望接收的命名参数的个数。栗子如下: 二、prototype 对于ECMAScript的引用类型而言,prototype是保存它们所有实例方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7-04-13 11:18 winteronlyme 阅读(258)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函数内部,有两个特殊的对象:arguments和this。 一、arguments arguments的作用是保存传入函数中的所有参数,而且这个arguments有一个名叫callee的属性,这个属性是一个指针,指向拥有arguments对象的函数。 举个递归算法 阶乘函数的例子: 上面的代码,在函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7-04-13 10:01 winteronlyme 阅读(425) 评论(0) 推荐(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