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类应该只会因为一个原因而改变。
这里的职责Responsibility可以理解成“造成改变的原因”。这个原则表明如果一个类会因为两个原因而产生变动,那么我们就需要将这两个原因给分别定义在两个类中。这样每个类只专门负责一项职责。
在将来,如果我们因为某个原因(职责)要产生变动,那么我们只需要修改负责这个职责的类,而不会对另外的类产生影响。否则,如果一个类负责多个职责,那么对于其中一项职责的修改,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职责。
并且,此处需要注意,一个类负责一个职责,并不意味着这个类只有一个方法。而是说这个类中的方法都是围绕着这个职责进行编写的。
此外,这个原则并不只是运用在类创建的时候,而是每次修改,都要仔细考虑。